近年来,梅州丰顺公安坚持打击犯罪和普法宣传“两手抓”,进一步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越来越多群众主动救助一些因伤病、落单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形成了人人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6月16日,我跟我朋友一起到揭阳市揭东区某水库钓鱼,准备收拾东西回家的时候,发现河边黄泥堆上卡着一个东西,上前发现是一只大龟被石头卡住了。”
当晚,曾叔抱着这只体积不小的龟来到丰顺县公安局北斗派出所,称自己捡到的陆龟可能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希望警方妥善处置。原来,当日曾叔在水库将这只龟从泥堆里拖出后见其长相特殊,与前段时间南方+发布的丰顺公园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苏卡达陆龟十分相似,便将其装上车带回,并交予北斗派出所民警。
经森林大队民警与丰顺县林业局野保部门工作人员判断检查,这只陆龟确系苏卡达陆龟,且生命体征正常,无外伤。幸好这只陆龟被曾叔及时解救,否则无法在野外存活,后被野保部门工作人员送至梅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所照料。
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丰顺公安将继续保持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为丰顺县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丰公宣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