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我国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保障;而植物园则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力军。2022年1月4日,随着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北京设立国家植物园,标志着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迈出重要步伐。因此,国家植物园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战略,以及全球生态系统变化对植物园的角色和功能提出的新要求,通过协同联合,真正担负起有效保护本土植物的重任,开展广泛参与且有针对性的环境教育活动,推广可持续发展理念,为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力量。同时,通过系统规范国家植物园相关制度,开启国家植物园体系构建,为国家植物园建设与运行铺设法治轨道。

  开启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我国是世界上野生植物种类最多的国家之一,在3.6万多种高等植物中1.7万种是我国所特有的。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衣食住行都依赖植物,积累了极其丰富的与植物相关的传统知识和文化。但是,与国际现代植物园近500年发展历史比,我国现代意义上的植物园历史短,仅有100多年的历史,大规模资助建设的现代植物园仅始于20世纪的50年代,与国际现代植物园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归纳为:一是植物园管理存在泛公园化现象。长期以来,由于植物迁地保护缺乏国家层面的整体规划和迁地保护协调机制以及科学统一的部署,制约了植物多样性迁地保护在实际发展层面上的实施,不能充分满足和支撑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二是植物园活植物收集和迁地保育管理明显不足。虽然我国近年来在活植物资源发掘利用方面成绩显著,但是,在活植物收集和信息记录不全、缺乏植物引种收集和迁地保育管理规范,对活植物的引种收集、维护监测、信息记录与数据管理、保护遗传学在植物迁地保育中的应用、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和野外回归等方面存在明显缺失,制约了引种驯化和迁地栽培植物的科学价值,未形成我国活植物收集的科学研究特色。三是公众教育与知识传播多停留于宣传层面,具体内容及方式相对单一,科研科普研学标准体系尚缺,急需构建和实施与国际接轨的教育课程体系。国家植物园作为一类特殊的自然、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其本质特征在于公有、公管、公益、公享,具有鲜明的“国家”属性。因此,开启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是一种国际通行的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方式,也将带来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以及配置模式和管理体制的全面革新,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

  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是保护植物种源的现实需要。国家植物园是一个国家植物资源最丰富、植物分带最清晰、立体生态系统最完整、功能区划最完备的植物园,是衡量一个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的重要指标。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明确提出,优化建设动植物园等各级各类抢救性迁地保护设施,填补重要区域和重要物种保护空缺,完善生物资源迁地保存繁育体系。近年来,由于栖息地丧失、生境破碎化、资源过度利用、外来物种入侵、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等外部因素,以及植物自身繁育障碍,我国有3800余种植物被列入受威胁物种清单。从“植物园”升级到“国家植物园”,带来的系统化更新是植物物种收集与保存理念、规划配置、管理体制的全面变革,不仅是名称的变更和面积的拓展。国家植物园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力量,是植物迁地保护的基地,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就地保护)形成完美互补。就地保护、迁地保护是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重要措施。一般情况下,当物种种群数量极低,或物种原有生存环境被破坏甚至不复存在时,迁地保护就成为保护物种的重要手段。我国现有植物园(树木园)近200个,迁地保护植物2.3万余种,占本土植物种类的60%。长期以来,植物园在维护植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鉴于此,开启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是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植物园资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国气候带与典型植被区划特点、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现有植物园综合实力等因素,科学合理规划国家植物园空间布局,采取整合与新建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构建以代表典型气候带和典型植被特征区域国家植物园为主体的国家植物园体系,逐步实现我国85%以上野生本土植物、全部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类得到迁地保护的目标。此外,在建设好国家植物园的同时,还需要推进相关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科技支撑、健全管理体制等,加强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促进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的协同,使得更多的濒危物种摆脱灭绝危险,保障生态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进步。

  稳步推进国家植物园体系创新发展的实现路径。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对野生植物进行分级分类保护,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有必要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首先,加强野生植物资源本底调查。要弄清“有什么”“怎么样”“在哪里”。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变化很大,特别是土地利用变化、外来物种入侵等因素已使许多物种生存受到威胁,对物种数量、分布和资源蕴藏量的重要变化知之甚少,其“家底”数据大多仍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甚至更早的调查结果,亟须对生物资源现状进一步调查,为后续评估、预警、治理提供精准的科学依据。其次,有效推进对特殊区域内的植物保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好我国野外站长期观测研究数据,进行精准分析科学修复;另一方面要遵照物种选择——配置与分布地带性的类型与规模,确定科学的预研方案,以有效推进对特殊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新的生态范式。最后,加速推进科学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植物园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力量,是植物迁地保护的基地,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就地保护)形成完美互补。植物园有别于纯粹的城市公园,承载着物种保育、科学研究、引种驯化、科学传播等重要功能。为此,建立全国植物迁地保护统一管理机制,目前已经势在必行。比如,在国内空白区域,如青藏高原寒带和寒温带地区新建一些植物园,形成完整的迁地保护网络,与就地保护体系一起,对本土物种全覆盖,以起到有效保护我国野生植物的目的。同时,加快推动新技术在实际场景下的应用,如人工智能的物种识别技术、生物多样性大数据深度挖掘技术,不断增强科技的供给能力,以更好地支撑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当前,我国正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在此背景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与国家植物园如何实现既在功能上有所区分又相互协调配合,如何推动国家植物园相关立法与正在研究制定的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地法等有序衔接,值得进一步研究。为此,通过一系列科学有效的制度设计,无论是国家公园还是国家植物园,都将在未来迎来更大发展,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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