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第二批南粤森林人家推选认定工作

  近日,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南粤森林人家推选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批南粤森林人家推荐评选认定工作。

  森林人家是指经营者以良好的森林环境与游憩景观为依托,融文化、民俗风情和乡土特色产品为一体,为旅游者提供具有特色餐饮、住宿以及森林体验、休闲娱乐、观光度假等服务的小规模经营主体。

  《通知》规定,推选的森林人家需要符合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好,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森林环境质量优异,森林覆盖率(或绿化率)≧60,无视觉污染,地形地貌完好,无开采矿石、挖沙取土等改变地形地貌的现象;森林人家周边森林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便利,周边10公里内有森林旅游新兴品牌地或在森林旅游特色线路上的优先认定;森林人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无偷税漏税、食用野味、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服务态度良好,服务规范,有明示服务项目并明码标价,近两年无重大旅游投诉事件。

  《通知》强调,森林人家所在地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其规划和利用活动要符合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和管控规定,不得违规开展建设和开发项目;所在自然保护地无总体规划或总体规划已过期的,在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批准前,不得新建建筑物和开展相关活动。

  森林人家的推选认定需由经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市文旅主管部门推选后报省林业局;省林业局直属各单位可直接向省林业局推荐。省林业局将组织相关人员、邀请有关林业及旅游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评选认定结果将在公示后向社会公布,并授予“南粤森林人家”牌匾。

  近年来,我省森林旅游事业发展迅猛,构建了多类型、多产品、多形式、多途径的完整森林旅游体系。今年3月,广东还公布了第一批南粤森林人家名单,全省共有广州市七溪地芳香集团有限公司、韶关市曲江区罗坑镇朝昌苑客栈、广东醉美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等74个单位入选,对提升我省森林旅游服务水平和接待能力,促进森林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下一步,广东省将继续依托各地优质森林资源,完善森林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和旅游需求,向社会提供更多优质林业生态产品,将森林旅游培育成我省林业支柱产业、重点旅游品牌,促进森林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

相关稿件:
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南粤森林人家推选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