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普法㉛ | 捡到“怪鸟”,原来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近日,在南海官窑街坊小林在路边“偶遇”一只鹦鹉,鹦鹉尾巴处的一撮红毛让小林意识它的身份不简单,于是他果断选择报警。

  几天前,小林端着一个塑料箱走进官窑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官窑分队,箱里装着的是他晚饭后在河边散步时捡到的一只鸟。“我觉得它长得像野生保护动物,自己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就送来派出所了。”小林对民警说。

  民警走近一看,发现小林捡到的鹦鹉体型较大,头部较圆,身上的羽毛大多为灰白色,不同于普通鹦鹉的色彩斑斓,但尾部一小撮红色的羽毛格外显眼。

  由于民警也不能准确分辨出这只鹦鹉属于哪个品种,为了让它得到妥善安置,民警立即联系上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在等待专家到来期间,民警仔细查看鹦鹉身上是否有明显外伤,看到鹦鹉因先前被雨水打湿而瑟瑟发抖时,又找来柔软的棉制布料帮其御寒。

  经专家现场辨认,该鸟为灰鹦鹉,天资聪颖,智商高,说话能力强,以擅长模仿人语闻名,喜爱在近河流与湖泊边的树上栖息,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1中的物种,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还好没留着养,不然就犯法了。”小林说。目前,民警已将这只灰鹦鹉移交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本网提醒,一旦发现不明种类动物,应及时报警或报告相关部门,等待专业人士处理,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不随意投喂,不要自行放生。此外,街坊们饲养宠物前,一定要问清来源、选好品种,守住法律底线,合法饲养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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