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发布2024年第3号林长令

  近日,东莞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韦皓,市长、市林长吕成蹊共同签发《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令(2024年第3号)》,明确全市上下要纵深推进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严守生态生物安全防线,到2025年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绿美东莞生态建设奉献力量。

  该林长令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坚决扛起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各级林长要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切实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绿美东莞生态建设重要内容,及时召开会议听取汇报,迅速部署落实推进工作。健全巡山护林网格,激励民间林长积极参与林业生态保护,把保护森林资源质量和成效核验作为常态化督办的重要手段。

  二是抓紧抓实森林资源保护监管。要全面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和综合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护松2024”等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专项行动,落实“林长+警长+检察长+森林法官”工作机制,加大涉林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提高古树名木日常巡查及专业管护水平,实现古树名木精准保护。

  三是严守森林资源安全底线。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灭火这根“弦”,积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动,抓好“五清”行动,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要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做到“即死即清,动态清零”并采取林分优化、森林抚育等综合措施,巩固防治成果。林业部门要规范有序做好苗木产地检疫及调运检疫工作,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分别统筹协调开展交通干道沿线、江河湖库周边、公园景区等重点区域的薇甘菊防治。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健全完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积极进村(社区)、学校和企业开展《广东省林长制条例》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林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广泛动员党群团组织、企业家、乡贤等通过共同认捐或冠名认捐方式参与“古树认捐·绿美有我”募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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