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植树节(三):义务植树,你尽责了吗?

  又是一年春风绿,在这植树造林的大好季节,我们再次重温一个重要的话题——义务植树,你尽责了吗?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深入开展,是我省春天里的一件大事。《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将适龄公民每年“人均植树三到五棵”的义务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实行定地点、定任务、定质量为内容的多种形式的责任制。
  那么,广东人义务植树的“尽责率”如何呢?
  据统计,全省18岁以上的适龄公民有4550多万人,如按每人每年4棵计算,全省每年植树18203.82万株,折合面积约7.6万公顷。将占到目前每年全省造林面积的三分之一左右。但每年我省大约有30%的适龄公民未履行植树义务,每年将少植树5843.82万株,折合面积约2.4万公顷。
  “我尽责了吗?”,看了这一组组数字,相信许多人会在心里问自己一声。
  全民义务植树重在人人参与,适龄公民如果每人每年能种上几棵树,那么广东几千万人就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大树林,其绿化美化生态环境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省绿化委员会的有关人士认为,当前,广大市民需要的是进一步强化人人动手,绿化家园的意识,使义务植树变成市民和家庭的一种自觉行动,植树、种花、种草,绿化美化身边的环境。同时必须依靠社会的力量,大力倡导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新形式、新办法,在提高“尽责率”上求突破,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向深入。
  种一棵树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植树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栽下的树还要保成活,成活的树才能连成片,形成林,后面的第二步、第三步才更为辛苦……林业专家介绍,市民要种好一棵义务树,在两年内起码要给树苗浇6到8趟水,才能基本保证树木的成活。可见树木管护与栽植是同等重要的,植树要做到包栽、包活、包成林。而要解决好管护问题,除了提高大家的认识外,组织机构要做的事很多,目前一些植树基地位于偏远城郊,立地、浇水条件差,给义务植树者带来诸多不便,许多单位都采取“以资代劳”的义务植树形式,考虑到这些具体情况,组织机构加强栽植苗木的抚育管理,充实、配备得力的专业队伍,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全民义务植树是一项光荣的事业,如果每年广东有更多的适龄公民能够尽一份责添一点绿,有更多的有识之士能够倾力关注这项事业,如果我们能够进一步健全全民义务植树的运行机制,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绿色文明建设,那么一个秀美的绿色广东就不会远了,而每一个为此而尽责尽心的适龄公民,也一定会无愧于这片绿色!(编辑: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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