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认真开展创建“绿色小康县”工作

  自去年下半年江门市林业局按照国家和省林业局“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的精神要求,向全市发出开展创建“绿色小康县”示范工作的号召以来,鹤山市林业局积极响应,认真开展创建工作。他们结合实际,真抓实干,稳步推进,使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并落实责任。鹤山市林业局充分认识到“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他们把创建“绿色小康县”示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他们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行动领导小组,落实了由营林科技股负责具体的联系工作等责任。他们还结合实际,制定了《鹤山市开展“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的行动方案》,下发到各镇林业站,全面组织实施。方案中包含了“林业富民计划”、“村庄绿化”、“林地管理”等内容,切实可行。同时,他们还要求各镇相应成立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和落实具体的责任。   二是认真开展调研,选准切入点重点创建。为使创建“绿色小康县”工作取得成效,鹤山市林业局认真做好前期试点工作,他们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先是下发《开展创建“绿色小康县”活动调研的通知》及《“绿色小康村”调查摸底情况表》到各镇林业站、农办,要求各林业站和农办自行调查、摸底,收集辖内“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自然村情况,填好《“绿色小康村”调查摸底情况表》,同时,选出15条左右绿化美化较好的自然村,100户左右造林绿化积极性高、生态意识较强、发展林业经济较突出的农户,上报林业局。然后是局全体领导班子深入各林业站和农办,对他们所选的示范点在绿化美化和发展经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研。局“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行动领导小组通过与示范所在镇、村两级进行商榷,交换意见后,确定“绿色小康村”和“绿色小康户”试点,重点进行创建。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并扶持农民积极创建。为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了解创建“绿色小康县”活动的重大意义,鹤山市林业局充分利用林业网站、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以及采取举办文艺晚会等形式,广泛进行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及创建“绿色小康县”活动等宣传。如去年12月,该局与文广新局在北湖广场举办了“构建和谐社会,共建绿色家园”文艺晚会,利用小品、相声以及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与观众互动,寓教于乐,大力宣传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除此之外,他们还特意编制了《鹤山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简报》,专题宣传和及时报道创建“绿色小康县”活动开展情况及进程。为加快创建步伐,鹤山市林业局主动协助试点单位搞好规划,投入资金支持村集体搞好绿化美化和林业经济建设。去年10月,他们投入6万元,支持双合镇大坪村在村道两旁种植了绿化苗木大王椰子180多株,搞好了400多米长村道两旁绿化美化建设,支持址山镇东溪泰村在村道种植柳树、荫香等170多株。同时,结合“古劳水乡一日游”新开发旅游项目环境绿化建设,支持古劳新升村种植了千层果400多株。今年4月,他们又投入2万元,支持陈山村委会搞好200多平方米的公园和700米的道路绿化以及村委会健身设施建设。同时,落实3万元计划资金,支持共和来苏村委会公园绿化美化建设。到目前为止,鹤山市林业局共投入了17万元资金,支持和帮助了7个试点单位搞好村容村貌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从而,大大的激发了农民创建 “绿色小康村”、“绿色小康户”的热情和信心,有效推进了我市创建“绿色小康县”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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