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抽查林木种苗质量 合格率100%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07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办场字[2007]8号)精神,省局于4月1日至5月15日组织全省各地开展了林木种苗质量自查工作,并派出工作组对湛江、阳江、江门、河源、韶关、清远、中山、东莞、深圳、广州等10个地级以上市进行省级质量抽查。抽查的苗木有45个树种,其中乡土阔叶树种35个,外来阔叶树种和针叶树种各5个;苗批64个,苗木样株4800多株,其中Ⅰ级苗批48个,Ⅱ级苗批16个,Ⅰ级苗批占抽查总量的75%,抽查的苗木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从抽查情况看,我省林木种苗工作一年比一年好。各地级以上市能认真贯彻执行《种子法》,全面实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质量检验制度和质检员持证上岗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领取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标签,依法开展种苗生产经营活动。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种苗管理队伍松散,种苗管理机构不健全;二是良种审(认)定工作滞后,良种选育有所松懈;三是种苗基础工作管理薄弱,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管理落后。   省局已于日前对苗木质量较好的中山、东莞、韶关乐昌以及阳江阳东给予通报表扬,并要求各地通过这次自查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强对林木种苗工作的领导,加大对种苗工作的管理力度,落实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种苗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种苗管理机构;二是积极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阔叶树优良品种,认真开展林木良种审(认)定工作;三是强化种苗基础工作管理,尽快建立和完善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种苗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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