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森林生态效益总量达6597.11亿元

  省林业局日前发布《2006年广东省林业生态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指出,2006年,广东林业生态建设呈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大好局面,全省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目前,全省林业用地1101.6万公顷,有林地927.4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达3.8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55.9%。实现了森林资源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良性循环。全省森林生态效益总量为6597.11亿元。全省森林健康状况良好,但生态功能不强,森林生态系统受人为活动制约和影响较为严重。

——建设广东绿色生态屏障—— 

  2006年4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到省林业局调研,并就我省林业发展大计,作了“大力发展林业,建设广东绿色生态屏障”重要讲话。这是省委、省政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加强生态建设、加快林业发展提出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任务。

  五项认识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林业重要性的认识,要从单纯的生产角度看林业,转变到从生态角度看林业,做到两者兼顾,突出生态功能。林业是绿色生态的主体;林业在防灾减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林业在防治污染、改善环境中也功不可没;林业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林业是发展山区农村经济的一条重要途径。

  八大任
  ——以生态建设为重点,全面发展林业。把生态建设作为林业工作的主要任务,通盘考虑,科学规划,调整林分结构,全面提高森林质量。
  ——依法加强林业管理,保护林业资源。把林业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在全社会开展依法加强林业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倡人人爱护林业、人人保护生态。
  ——高度重视林业科研,走科技兴林之路。我省林业科研为林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科研成果的推广、普及、应用等方面还有待改进。
  ——加强林业综合开发,为山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加强综合开发,充分发挥林业的产业功能,推动山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加强林业病虫害防治,保护林业安全。对林业病虫害,要高度重视,积极防治,采取切实措施消除危害。
  ——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通过建设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备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有效地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切实维护生态的平衡。
  ——常抓不懈,落实责任,防止森林火灾。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宣传,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深化林业改革,激发林业活力。继续深化林业管理体制、用人机制、投入机制和林业社会化等方面的改革。在改革中激发林业新活力,推进全省林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森林生态——

  森林生态功能等级
  全省森林(地)一类林面积57.69万公顷,二类林面积633.08万公顷,三类林面积291.91万公顷,四类林面积104.16万公顷,分别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5.3%、58.2%、26.8%和9.6%。与2005年相应,一类林比例减少0.1个百分点,二类林比例增加0.5个百分点,三、四类林例减少0.4个百分点。
  
  森林健康状况
  全省森林(林木)健康状况良好,健康和较健康的森林(林木)面积占全省林地面积的97.8%,亚健康和不健康的森林(林木)面积占2.2%。与2005年相比,健康森林比例面积增加0.1%,不健康森林面积减少0.1%。

  森林生态效益
  2006年全省森林生态效益总量为6597.11亿元。与2005相比,增加219.28亿元,年增率为3.44%。其中各分量指标效益如下:
  (1)全省森林同化二氧化碳效益为1889.49亿元。
  (2)全省森林放氧效益为2060.94亿元。
  (3)全省森林调节水量涵养水源效益为1718.64亿元。
  (4)全省森林降尘净化大气效益为10.07亿元。
  (5)全省森林保土效益为4.36亿元。
  (6)全省森林生态旅游效益为25.00亿元。
  (7)全省森林储能总效益为715.99亿元。
  (8)全省森林野生生物保护效益为108.66亿元。
  (9)全省森林减轻水灾旱灾效益为63.97亿元。

  森林吸碳放氧量
  全省森林吸收二氧化碳总量为7.873亿吨,释放氧气总量为5.725亿吨,贮碳总量为2.098亿吨,储能总量为93518.14亿兆焦。

  林地土壤流失状况
  2006年,除红树林(地)外,全省森林(地)受轻度侵蚀的林地面积为115.68万公顷,占全省林地总面积10.67%;受中度侵蚀林地面积为8.9万公顷,占总面积的0.82%;受强度和剧强度侵蚀的林地面积为1.93万公顷,占总面积的0.18%;未受侵蚀的林地面积957.95万公顷,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88.33%。与2005年相比变化不明显。

——生态建设——

  造林绿化
  全省完成造林作业面积19万公顷,新封山育林0.27万公顷,中幼林抚育18.3万公顷。林木种苗质量不断提高,一级苗率达80%。营造林实绩综合评分名列全国第二,连续多年受表彰而被授予“国家营造林质量奖”。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5周年
  2006年,是纪念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5周年。3月12日,以“以人为本,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在广州南沙区大角山海滨公园举行。广东省、广州军区、广州市等有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少先队员、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共1000多人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一同种下了火焰木、红花紫荆、白玉兰、小叶榕、秋枫、山杜英、池杉、南洋杉、白千层等20多个品种,6000多株的树木,为南沙海滨公园添绿80000平方米。全省全年参加义务植树2839.21万人次,植树9958.74万株。
  据不完全统计,25年来,广东累计参加义务植树人数5.28亿人次,植树27.81亿株。“十五”期间,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605个,面积219.32万亩。

  创建林业生态县
  2006年,梅县、博罗、龙岗、阳西、乳源、清新、东源、从化、遂溪、高要等10县(市、区)完成林业生态县达标建设,至此全省已有33个县(市、区)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县”称号,占全省县(市、区)的40%。

  水源涵养林
  全年下达专项资金4000万元,投入东江、北江、韩江、西江等“四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工程建设,完成林分改造任务7986.7公顷,建设示范林213公顷,抚育中幼林18586.7公顷。

  沿海防护林
  全省宜林海岸线上已营建防护林带2797公里,绿化率达92.2%,其中大陆宜林海岸线的绿化率达94.6%;全省149.1万亩沙化土地得到初步治理,占沙化土地总面积164.3万亩的90.8%,大部分沙化土地通过生物治理措施而变成有林地,森林资源不断增加。

  红树林
  全省现有红树林面积10759.6公顷,红树林未成林地945.0公顷,天然更新林地面积667.4公顷,红树林宜林地面积18713.7公顷。
  与2002年监测结果相比,红树林有林地面积均有所增长,其中红树林面积增加较快的有汕头市、茂名市、广州市、珠海市,潮州市和广州市首次出现了红树林有林地。红树林未成林地面积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

  生物防火林带
  营造生物防火林带面积7202.8公顷,合格面积6482.5公顷,当年核实面积占计划数的89.4%,合格率为90.0%。

  绿色通道
  开展梅河、广湛、广梧、深汕、汕汾、汕梅、揭普、京珠高速公路等造林绿化建设,共计造林面积2426.67公顷、抚育面积1200公顷。

  自然保护区
  全省林业系统已建245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09.07万公顷,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43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07%。圆满完成我省林业最大外资援助项目—中荷合作湛江雷州半岛红树林综合管理和沿海保护项目。我省被列为全国首个自然保护区建设示范省。

  森林公园
  全省现已建立各级森林公园377处,总面积93.73万公顷,其中国家级22处、省级59处。比上年新增17处森林公园,其中国家级2处、省级13处。全省森林公园发展带动受益乡镇158个,每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约4000万元。

——保护管理——

  林地林木管理
  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会审制度,全省共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884宗,面积5000公顷。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100%。组织实施全省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抓好登记换发林权证的扫尾工作。对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和竹林实行采伐限额分类管理,编制下达“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全省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良好。完成了全省新一轮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建立了森林资源生态监测体系。

  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
  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强化重点物种保护。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开展人工培育蛇类资源试点工作。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逐渐完善,目前全省已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105处。召开了有关湿地管理部门第一次联席会议,发挥了林业部门对湿地保护的综合组织协调作用,启动了汇丰/世界自然基金会海丰湿地项目。

  森林防火
  全省共发生森林火警火灾128次,过火面积1600公顷,其中受害森林面积1067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113‰,森林火灾发生率1.4次/10万公顷。全省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无发生人员伤亡、无火烧连营”,受到国家林业局通报表彰。

  森林病虫害防治
  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53.76万公顷,较2005年减少20.04万公顷,成灾率3.13‰。无公害防治率达94.6%,测报准确率达75.99%,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
  组织开展了“春雷行动”、“绿盾行动”、林区禁毒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非法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案5709起,其中刑事案件595起,共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9049人,收缴保护野生动物9万多只,收缴木材5.9万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53万元。

——保障机制——

  政策法规
  出台《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积极开展封山育林、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两个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制定并上报《广东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组织开展第二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补偿制度
  全省界定省级生态公益林5175万亩(334.98万公顷)。现每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4.1398亿元,其中补偿到农户的资金有2.9019亿元,受惠群众达535.9685万户、2591.0218万人。2006年全省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1132.55万亩,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4.5元,每年补偿资金5096万元。

  科技创新
  推进区域性林业试验中心建设。加强科技示范基地、林木良种基地、森林生态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围绕林木良种选育技术等八个领域开展科技攻关;逐步组织实施林业生物技术与良种选育等六大林业科技创新工程。取得了省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省农业技术推广二等奖4项。有4项省地方标准经省质监局发布实施,13个林业产品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林木良种使用率不断提高,特别是商品林基地造林的良种使用率达100%。

——建设广东现代林业—— 

  2006年,广东林业生态省建设已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在此基础上,我省林业建设将转入以发展现代林业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实施重点工程为手段,构建效益显著的生态体系、充满活力的产业体系和富有感染力的生态文化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林业提供生态产品和物质产品等多样性的需求,实现以生态优先向生态、产业、文化三大体系并重转变。

  依靠“五个必须”
  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现代林业,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必须增强科技兴林的支撑作用,必须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必须大力提高队伍素质。

  实现“五个提高”
  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保护水平,提高林业产业发展水平,提高科技应用推广水平,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提高林业职工生活水平,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林业生态省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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