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大力推进林业发展

  新丰县今年计划造林4.25万亩,现已绿化4.2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8.3%。   一、坚持依法治林。继续完善林政管理责任制,林政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将林政责任书细化到村民委员会与村民小组、林政员。规范采伐指标发放程序,实行由县林业局下达砍伐指标到各镇,采伐点在县集中公示后在镇村公示;实行林木采伐管理责任制,与伐区责任人签订《林木采伐管理责任书》。加大执法力度,对盲点和重点地区派驻工作组,进行专项整治。   二、推进项目建设。抓实工程林建设,对东、北江水源涵养林的改造进行合理规划。大力推进低效林改造,采取引入社会资金、政府投资和群众造林等方式。规划建设改造县城周边山林,提高县城绿化品味。抓好植树造林运动,发动群众义务植树。抓好生态公益林地籍小班核算工作。   三、落实防火措施。落实行政首长森林防火负责制,制订节假日期间森林防火方案。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等,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巡山员,继续实行镇村农事用火“三集中”制度。防火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和带班,建立火情通报制度。健全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建设,全县共组建11个森林消防中队,共350人。加强火灾案件查处工作力度。   四、监控好病虫害。采用先进技术和药物,监控和抑制南方天蛾森林病虫害的蔓延,保护生态公益林。加强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播点的建设。   五、化解山林纠纷。建立维稳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做到分管领导具体抓,年初与各下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排查矛盾,实行领导接访和包案责任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六、推进生态建设。加大对辖区的野生动植物、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监管。加大对云髻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建设,按照布局要求扩大红枫林的种植;加强对鲁古河市级自然保护区的领导,实行独立核算和运作。积极开展创建森林生态示范镇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森林生态示范镇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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