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出台林业站森林资源管理考评办法

  为提高基层林业站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林业站的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促进林业站建设及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上新台阶,保障全市林业持续健康发展,茂名市林业局近日出台了《茂名市林业站森林资源管理考评办法》。   该考评办法考评内容分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业站党风廉政及各项制度建设、林业站站容站貌三部分,共有29个细化的考核项目。对林业站的年度考评其程序为:在次年1月前,由各林业站对照考评内容与量分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考评,将自评打分结果和年度总结报各县(市、区)林业局;各县(市、区)林业局在各林业站自查考评的基础上,对各林业站森林资源管理进行考评量分,按分数高低排出次序,于次年2月前将考评结果上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组织抽查部分林业站进行考评,考评结果通报全市。考评的基准分为100分,考评分4个档次:考评分数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60-79分的为合格;80-89分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经考评,在全市排名前20名并且考评结果为优秀的林业站,市林业局予以表彰。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林业站,市林业局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连续2年受到通报批评的林业站,市林业局将建议其直接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程序对该林业站的主要领导进行降职使用;连续3年受到通报批评的林业站,市林业局将建议其直接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程序对该林业站的主要领导进行就地免职。(茂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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