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在全国珍贵树种发展论坛上作重要讲话。讲话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视角,深入分析了我国珍贵树种资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了发展思路,即按照现代林业建设总体要求,以立足国内建立珍贵树种资源储备为目标,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找准发展重点,优化发展方式,夯实发展基础,活化发展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切实转变林业增长方式,充分挖掘林地潜力,全面提高林地生产力和产出率,为构筑雄厚的现代林业战略资源基础做出积极贡献。
李育材指出,加快珍贵树种资源培育,是转变林业发展理念和林业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林地生产力和产出率、提升林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根本要求,是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增加森林资源储备、增强林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举措,在满足社会对珍贵木材日益增长的需求、增加战略资源储备、改变我国国际形象、保护林木种质资源、优化人工林结构、增强森林功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珍贵树种资源总量不足,后备资源严重匮乏,珍贵木材主要依赖进口,存在很大的风险。珍贵树种培育工作滞后,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投资不足、技术储备不够、发展机制不活等问题。对此,李育材指出,我国珍贵树种资源既面临挑战,同时也拥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关键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增强信心和决心,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珍贵树种培育步伐。
一要加强保护和积极培育珍贵树种种质资源。在严格保护珍稀濒危种质资源的同时,通过加强对珍贵树种的研究、开发、利用,积极培育珍贵树种资源,逐步扩大珍贵树种种群,实现积极保护。
二要将长远培育目标与短期开发利用相结合。必须坚持从长远着眼、从短期效益入手的原则,实现以短养长。从长远着眼,就是把培育珍贵树种的目标定位在培育大径级的、心材比例大、价值高的珍贵木材资源。为实现这一长远目标,必须采取一些有效的短期措施,即与培育绿化大苗结合,与小径材加工结合,与林下种植业、养殖业结合等。
三要根据珍贵树种的特性确定合理的经营模式。珍贵树种培育则应该遵循“遍地开花”的原则,从某一地区、某一区域适生的珍贵树种出发,依托单株优势,靠质取胜,采取点状方式建设基地。
四要保持清醒认识,避免盲目发展。珍贵树种培育周期长、投入大,因此需要谨慎而为,量力而行,严格遵循生态适应性规律和地域分布规律。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引导,一方面要引导林农、企业科学引种,扩大本地的珍贵树种种质资源和造林树种。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适宜本地发展的乡土珍贵树种的推广、应用,提出适合当地发展的优先发展、重点发展的珍贵树种,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珍贵树种培育工作。
五要因地制宜,明确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式。一方面,要从珍贵树种生物学、生态学特性出发,合理确定珍贵树种发展重点区域和相应的培育方式。一是选择土壤、水热条件好的地区建立珍贵树种人工林基地。二是利用现有的天然次生林、低质低效林建立定向改培型珍贵树种基地。三是要充分利用农村四旁植树、农田防护林、绿色通道、城市绿化等大力发展珍贵树种。另一方面,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确定各地重点发展的树种。
六要多措并举,积极开辟珍贵树种培育资金渠道。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珍贵树种培育的资金投入,依托现有的林业重点工程,加大对发展珍贵树种的资金倾斜力度。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珍贵树种培育纳入国家对农业的良种补贴范畴,争取对农村四旁种植珍贵树种的种苗进行补贴。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好利益驱动机制,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营主体参与珍贵树种培育。
为加快推进珍贵树种培育工作,李育材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发展珍贵树种重要性的认识,为进一步加快珍贵树种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抓好发展规划编制等工作。按照今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的部署,国家林业局正在抓紧编制全国珍贵树种培育工程规划。各地也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组织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珍贵树种发展规划,明确发展重点,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启动实施具有当地特点的珍贵树种培育工程。三是继续抓好示范项目。进一步扩大示范规模,增加示范内容,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加强种苗培育基础工作。要积极开展珍贵树种的选优、改良工作,大力研究开发优良乡土珍贵树种,要在资金、技术等方面重点倾斜,加快建设一批优良珍贵树种、乡土树种采种基地;要加强新品种引进和推广,但一定要从严控制,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要加强种苗市场监管,严格执法,促进珍贵树种培育事业健康发展。五是强化科技支撑。在科技管理方面,要从生产实际需要出发,制定长期的珍贵树种培育技术研究规划,对有关珍贵树种培育的科研项目立项、研究计划等给予重点倾斜,重点扶持,引导和吸引更多的研究人员积极广泛地开展有关珍贵树种培育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在研究重点领域方面,要从种质资源保存、种苗培育、造林技术模式、定向培育技术等关键技术开展长期持续的研究。同时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六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在积极推进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同时,要适时启动并做好林业税费、育林基金、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商品林采伐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公益林补偿机制等配套改革,充分激发林业的内在活力,调动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增强珍贵树种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加快我国珍贵树种培育步伐。 附件:
李育材指出,加快珍贵树种资源培育,是转变林业发展理念和林业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林地生产力和产出率、提升林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根本要求,是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增加森林资源储备、增强林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举措,在满足社会对珍贵木材日益增长的需求、增加战略资源储备、改变我国国际形象、保护林木种质资源、优化人工林结构、增强森林功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珍贵树种资源总量不足,后备资源严重匮乏,珍贵木材主要依赖进口,存在很大的风险。珍贵树种培育工作滞后,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投资不足、技术储备不够、发展机制不活等问题。对此,李育材指出,我国珍贵树种资源既面临挑战,同时也拥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关键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增强信心和决心,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珍贵树种培育步伐。
一要加强保护和积极培育珍贵树种种质资源。在严格保护珍稀濒危种质资源的同时,通过加强对珍贵树种的研究、开发、利用,积极培育珍贵树种资源,逐步扩大珍贵树种种群,实现积极保护。
二要将长远培育目标与短期开发利用相结合。必须坚持从长远着眼、从短期效益入手的原则,实现以短养长。从长远着眼,就是把培育珍贵树种的目标定位在培育大径级的、心材比例大、价值高的珍贵木材资源。为实现这一长远目标,必须采取一些有效的短期措施,即与培育绿化大苗结合,与小径材加工结合,与林下种植业、养殖业结合等。
三要根据珍贵树种的特性确定合理的经营模式。珍贵树种培育则应该遵循“遍地开花”的原则,从某一地区、某一区域适生的珍贵树种出发,依托单株优势,靠质取胜,采取点状方式建设基地。
四要保持清醒认识,避免盲目发展。珍贵树种培育周期长、投入大,因此需要谨慎而为,量力而行,严格遵循生态适应性规律和地域分布规律。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引导,一方面要引导林农、企业科学引种,扩大本地的珍贵树种种质资源和造林树种。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适宜本地发展的乡土珍贵树种的推广、应用,提出适合当地发展的优先发展、重点发展的珍贵树种,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珍贵树种培育工作。
五要因地制宜,明确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式。一方面,要从珍贵树种生物学、生态学特性出发,合理确定珍贵树种发展重点区域和相应的培育方式。一是选择土壤、水热条件好的地区建立珍贵树种人工林基地。二是利用现有的天然次生林、低质低效林建立定向改培型珍贵树种基地。三是要充分利用农村四旁植树、农田防护林、绿色通道、城市绿化等大力发展珍贵树种。另一方面,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确定各地重点发展的树种。
六要多措并举,积极开辟珍贵树种培育资金渠道。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珍贵树种培育的资金投入,依托现有的林业重点工程,加大对发展珍贵树种的资金倾斜力度。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珍贵树种培育纳入国家对农业的良种补贴范畴,争取对农村四旁种植珍贵树种的种苗进行补贴。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好利益驱动机制,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营主体参与珍贵树种培育。
为加快推进珍贵树种培育工作,李育材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发展珍贵树种重要性的认识,为进一步加快珍贵树种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抓好发展规划编制等工作。按照今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的部署,国家林业局正在抓紧编制全国珍贵树种培育工程规划。各地也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组织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珍贵树种发展规划,明确发展重点,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启动实施具有当地特点的珍贵树种培育工程。三是继续抓好示范项目。进一步扩大示范规模,增加示范内容,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加强种苗培育基础工作。要积极开展珍贵树种的选优、改良工作,大力研究开发优良乡土珍贵树种,要在资金、技术等方面重点倾斜,加快建设一批优良珍贵树种、乡土树种采种基地;要加强新品种引进和推广,但一定要从严控制,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要加强种苗市场监管,严格执法,促进珍贵树种培育事业健康发展。五是强化科技支撑。在科技管理方面,要从生产实际需要出发,制定长期的珍贵树种培育技术研究规划,对有关珍贵树种培育的科研项目立项、研究计划等给予重点倾斜,重点扶持,引导和吸引更多的研究人员积极广泛地开展有关珍贵树种培育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在研究重点领域方面,要从种质资源保存、种苗培育、造林技术模式、定向培育技术等关键技术开展长期持续的研究。同时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六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在积极推进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同时,要适时启动并做好林业税费、育林基金、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商品林采伐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公益林补偿机制等配套改革,充分激发林业的内在活力,调动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增强珍贵树种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加快我国珍贵树种培育步伐。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