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林业生态市的决策,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体系在生态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重要作用,茂名市林业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全我市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得到较快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市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8个,总面积38374.2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3.3%。其中省级1个、市级3个、县级14个,保护小区一批,初步形成自然保护区基础网络。
根据茂名实际,规划到2012年,全市将建成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0个,总面积达到155249.9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3.6%左右,使全市大部分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和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市林业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同时注重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人才激励机制及打造产业品牌,积极研究建立社区共管机制,促进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和谐相处、共同发展。此外,市林业部门还不断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自然保护区发展的良好氛围。在科研监测上进一步加大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的力度,对主要保护对象、生态系统进行了有效的监测,促进了科普教育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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