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容根就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

  10月25日,李容根副省长在省政府办公厅就广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听取了省林业局局长徐萍华同志的专题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省林业局副局长郑伟仪汇报时在座。   李容根副省长在听取了徐萍华局长关于全国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基本形势,广东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段所做的基础工作及下一阶段深入展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设想后,对近年来广东搞好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取得的良好成绩,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打下较好基础给予赞赏,并就广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出了三点指示:   一是要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主要负责同志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务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要开展广泛的调研,深入掌握省情、林情,深入掌握各兄弟省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掌握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改革思想动态,切实做到在充分借鉴、深入分析、不断改进完善的基础上,精心规划制定好具体改革方案。   三是要抓紧搞好试点工作。要采取以点带面、典型推动的传统有效方法,抓紧选好试点、办好试点,充分依靠基层干部、依靠农民群众,真正发挥广大农民在林改中的主体作用,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深化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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