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韶关市绿委办组织评选“园林单位”

  为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程,近日,由韶关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处、市绿委办、市林科所等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韶关市园林单位(小区)评审组,对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等31个申报韶关市园林单位(小区)的单位进行了评审。   此次园林单位(小区)评审活动通过听取各申报单位的情况汇报,核实有关创建园林单位(小区)资料,查看现场和专家现场评比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表明,各申报园林单位的领导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十分重视,绿化美化意识强,起点高、整体布局较好,基本达到市园林单位(小区)评审要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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