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东莞市森林分局值班员接到常平镇一刘姓青年电话,报称在其出租屋内有一条蛇,重约30斤,由于担心该蛇走出,进入民居,扰乱市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要求分局迅速派人前往处置。
分局接到报告后,立刻电话告知常平林业站,要求林业站协助前往接收该蛇,并护送至森林分局。下午,常平林业站顺利将该蛇护送到分局。经技术人员鉴定,该蛇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蟒蛇(活体)。
据该刘姓青年在报警电话中称,该蛇是一湖南民工在清远某一林场植树造林的工棚内抓获的,因其有一老乡(即刘姓青年)在常平打工,于是送来常平想卖个好价钱。刘姓青年在网上了解该蟒蛇是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遂向市森林分局报警。
目前,东莞市森林分局已将该蟒蛇送往省野生动物急救中心,并由该急救中心负责放归大自然。(东莞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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