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茂名市纪委、监察、林业、国土资源四部门联合召开林地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会议,部署对全市2006—2008年乱占滥用林地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茂名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股)室负责人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专项执法监察行动由市纪委牵头,强调监察、林业、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分类查处案件,推进全市林地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目前,茂名现有林业用地884.6万亩,有林地806.7万亩。近年来,茂名林地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定额制度,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强化征占用林地监督,多次在全市开展清查乱占滥用林地专项行动,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但全市非法占用林地现象仍比较严重,特别是采石场、采矿场等非法占用林地现象比较突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林地管理,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纪委、监察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决定对全市2006—2008年乱占滥用林地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检查范围是: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所有征占用林地项目、非法占用林地项目和森林经营单位在经营区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项目;林业、国土两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程序是否合法等。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和部署阶段,6月份完成;二是自查和清理登记阶段,7月份完成;三是处理和整改阶段,8月份完成;四是抽查和总结阶段,9、10月份完成。
会议指出,各地要将这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处理好各种关系,分门别类查处案件,强化部门配合,做到思想统一、行动配合、监察到位,做好总结,为建立常规联合执法监察机制打好基础。(茂名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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