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出台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从6月份月起,阳江市将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今年6月下旬,阳江市出台了《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实施意见》指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的战略举措,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 《实施意见》结合阳江实际,提出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五大方面改革内容。这五大方面改革内容包括:明晰产权,依法进行林权勘界、登记;减轻负担,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放活经营,实行商品林、生态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规范流转,流转后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配套改革,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加快林业体制改革。 据悉,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稳步推进。时间安排为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人员组成林改工作队,负责本辖区内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保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市、区)要选择1至2个镇或村作为试点,先行改革,稳步推进。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依靠群众推进改革。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整体合力。精心组织,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观念。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实行“阳光作业”。(阳江市林业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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