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林业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河源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林业等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林业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至6月30日止,源城区、连平县、东源县及市属国有林场已率先在全市基本完成改革各项任务。   自全市林业体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各县区能认真按照市政府《关于我市林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实施,但进展不平衡。具体是:(一)源城区于6月26日如期完成各项改革目标和任务。目前,全区林业系统已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98人,占总需分流人员的100%;已移交森工企业退休人员24人,占总需移交退休人员的100%;下岗分流工作已全面完成。下属事业单位的竞争上岗工作开展顺利,35名优胜人员被重新录用。该区改革工作实现了“有序、稳定、达标”的良好成效。(二)连平县改革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采取先办理全员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再让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竞争上岗考试。目前,该县通过竞岗办理纳编99人,事业单位及森工企业392名富余人员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且大部分已领取经济补偿金。(三)东源县基本完成改革各项任务,于今年初就已完成了竞争上岗各项工作,并按竞岗笔试、组织考察、奖励加分的三项总分高低为序确定了120名录用对象和481名富余分流人员。目前,445名富余人员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占总需分流人员的93%,还剩36人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占总需分流人员的7%。(四)和平县已完成改革竞争上岗工作。通过竞岗纳编留用109人,按政策直接安置伤残军人1人;6月25日起开展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截止至6月29日,326名需分流人员中已有232人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占总需分流人员326人的2/3以上,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五)龙川县起草了《龙川县林业体制改革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初稿),但未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指定一名县委副书记、常委或副县长负责该县的林业体制改革工作,因此,该县具体改革工作尚无实质性进展。(六)紫金县现已拟订出《林业体制改革竞争上岗实施办法》,正进入征求意见和讨论阶段。(七)新丰江林管局于去年底制定了林业体制改革工作的初步方案,现已报东源县林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目前,河源市属国有林场体制改革任务于6月30日已基本完成。据统计,6个市属国有林场通过竞岗办理纳编65人。需分流安置278人,已有274人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只剩4人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和未领取经济补偿金。(河源林业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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