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基层护林防火队伍9月1日全面上岗

  7月20日下午,梅州市召开全市基层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确定该市新组建的基层护林防火队伍将于今年9月1日全面上岗到位。市委副书记陈小山在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护林防火工作,明确目标,按时完成护林防火队伍建设任务,努力开创全市护林防火工作新局面。   据了解,梅州市近期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基层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基层护林防火队伍建设,规定全市各县(市、区)、镇(街道、场)有山林的行政村必须按平均5000亩山林至少配备一名护林员的标准重新组建基层护林防火队伍,新护员将于9月1日起全面上岗。同时,按每镇30人、每村15人的标准,于今年9月30日前完成镇村两级森林扑火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为了帮助各县(市、区)加强基层护林防火工作,市财政每年将拨出补助金额近900万元。   陈小山在会上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打牢护林防火工作基础的重要性,周密部署,努力开创我市护林防火工作的新局面。他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队伍管理,把提高队伍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严把人员选聘关,健全人员档案,对受聘护林员进行林业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管护职责、管护内容、管护制度的教育培训,备齐扑火装备,努力推进护林防火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建设;要落实建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落实村干部、护林员在防火宣传、巡山护林、报告火情等方面的责任。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进一步健全森林管护问责机制和规范案件核查工作程序的办法,促进基层护林工作的落实;要在组建好村级护林员队伍的同时,督促造林企业等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或个人,严格参照《实施意见》确定的护林员配备标准,聘请足够数量的护林员,落实管护责任。会上,市政府还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落实基层护林防火工作责任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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