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广宁县林业局荣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日前,广宁县林业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5-2008年度肇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县林业局党委常务副书记伍于新获肇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   近几年来,该局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平安建设、三民一建”活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到良好效果。该局高度重视,班子明确分工,实行每月专题研究维稳工作会议,并与各股室、各镇林业站签订维稳工作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班子领导办案制度、定期汇报制度,做到情况清、底子明,扎扎实实抓好稳定工作。为维护林业稳定,保一方平安,切实为群众解决山林纠纷案234件,争议面积为7903亩,结案率占90%。由于措施得力,制度落实,及时化解矛盾,特别是山林纠纷调处、林政执法工作,采取公平、公正、文明办案的方法,维稳工作得到省、市、县的好评。2008年,县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县林业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依法治县先进单位。(陈敏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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