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乐昌:生态改善群众增收

  为按时保质做好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乐昌市先后制定规划和方案,并纳入乐昌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考核体系及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乐昌市是国家“十一五”至“十二五”期间百个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之一,也是广东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唯一试点县。据悉,乐昌市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总投资约4000万元,工程已从2008年开始实施。今年以来,该市严格按照《乐昌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2008年度试点实施意见》进行全面实施,重点推进包括林业工程、水利工程、农村能源工程和扶贫工程在内的综合治理工程。截止目前,全市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已完成年度计划的70%。其中林业工程已全面完成封山育林1250.8公顷,人工造林406公顷;水利工程共新修排水渠2.3 公里,维修引水渠4.2公里,维修贮水池31座;农村能源工程已完成沼气池95座,节柴灶2680座;扶贫工程已开始建设四个生态经济试点。   石漠化综合治理实施后,乐昌市试点区域内的森林涵养水源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有所增强,减轻了水灾、旱灾的影响。同时,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增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缓解了当地初级劳动力的供需矛盾,有效提高农民收入。目前,试点地区初步实现了生态改善、群众收入增加的目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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