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加强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的联系协作

  为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惩治和预防发生在林业领域的渎职等职务犯罪,9月23日, 广州市林业局与市检察院共同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林业系统惩治与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清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少英,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李伟强以及各区县检察机关、林业系统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约8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签署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林业局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和协作的意见》,双方就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体系,建立健全协作配合长效工作机制达成以下五点共识: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各自履行职能和开展工作的情况,研究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双方共同研究解决,并用于指导各自工作。   (二)健全和完善案件线索的移送和受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个案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共同防范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   (三)加强在案件查处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双方利用自身业务方面的资源条件,为对方的案件查处工作提供支持。   (四)加强信息交流,双方利用各自业务专长,为对方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防御能力。   (五)深入研究林业系统工作人员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动态及规律,提出和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措施和对策。   郭清和在会上介绍了近年来我市林业建设以及我局开展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等情况,要求林业系统要认真传达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局惩治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和联席会议的部署要求,按照“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强化教育预防,加强源头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协调,深化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实现关口前移,以“六个进一步”,不断把林业系统惩治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进一步提高加强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思想认识,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自觉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县检察院与林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按照《关于人民检察院与林业主管部门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和协作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林业局惩治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第二次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个案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共同防范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   三是进一步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深入持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尤其要抓好商业贿赂“潜规则”的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深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林业行政机关。   四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廉政勤政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切实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党性修养,推进“两减少五保持”,确保公务购车用车、会议、公务接待、公费出国(出境)、办公等五项费用的“零增长”。   六是进一步推进业务工作的开展,重点抓好青山绿地迎亚运森林城市建设行动计划、花园城市建设行动纲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公园保护性开发、广佛林业绿化一体化发展,以及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物保护、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等工作,真正做到既保护好又利用好林业资源,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广州林业局)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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