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封开县林业60年回眸

  地处粤西山区的封开县,贺江连着西江,山重水复,绿波万顷。新中国成立60年来,林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先后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1986年荣获“全国绿化先进单位”,1991年荣获“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1998年荣获“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和“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2001年荣获“中国松脂之乡”称号;1991年和2005年分别荣获“广东省绿化达标县”和“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称号。
  封开县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县,总面积405.8万亩,林业用地312万亩。60年来,森林资源大幅度增长。与解放初相比:有林面积由117.3万亩增至297.3万亩,绿化率由36.2%提高到95.3%,森林覆盖率由28.7%提高到72.9%,森林活立木总蓄积由127.9万立方米增至904万立方米。林业成为封开重要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成为致富农民和财政增收的重要来源。60年来,共计生产木材450多万立方米,木柴300多万吨,松脂65万多吨,篙竹1亿多根,玉桂、茶叶、水果、冬菇、木耳、蜂蜜、药材等林副产品一大批。
  林业“四落四起”
  解放初,全县有林面积仅117.3万亩,活立木总蓄积仅127.9万立方米。主要分布在西江、贺江两岸的封川、江川、长岗、平凤、渡头、大玉口、都平、白垢、大洲等公社,沿江一、二重山多是薪炭林和竹林,第三重山是马尾松林,高山和省、县边界多是荒山。七星、黑石顶、黄岗等林区有40多万亩保存较好的天然次生阔叶林。长安、金装、南丰、莲都、渔涝、杏花、罗董等公社除近山保存有林相不齐、树龄不一、疏密不均的疏残松林外,其余大片都是荒山,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127平方公里。
  1950-1957年,森林恢复时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坚持抓好治山兴林,禁止烧山毁林,保护森林资源。1953年土地改革,农民分得土地,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开展“自采、自育、自种”,植树造林,管护山林,林业开始发展。1952--1955年共造林53.6万亩,年均造林1.34万亩。1956年,全县有林面积127.9万亩,活立木总蓄积178万立方米,分别比解放初增加10.6万亩和50.1万立方米。
  1958-1963年,森林遭受严重破坏时期。1958年,全民大炼钢铁,砍树烧炭炼钢,不少山林被破坏。如县人民委员会组织木炭团3000多人,到渔涝公社香车至玉洞横塘基沿河10公里砍林木烧炭,用木烧铁矿,砍去林木3万立方米。县木炭团撤走时,砍下的木材相当部分没有利用而沤烂。1961年起,连续几年盲目毁林开山造田,森林元气大伤。1961—1962年,全县毁林面积1万多亩;发生森林火灾578宗,烧毁森林9.3万亩,烧死林木425万株。
1964--1967年,林业发展时期。县委、县政府贯彻中共肇庆地委关于“绿化西江走廊”的决定,组织社队兴办一批国合林场和乡村林场,林业走上新的发展时期。仅四年就造林31.5万亩,年均造林7.8万亩,绿化了西江沿岸大片荒山。
1968--1970年,森林又一次受破坏时期。文革期间,机关干部下放,林业无专人管理,造林绿化任务不完成,乱砍滥伐严重,学大寨开山造田,县革委会下达上山种杂粮2万亩,种花生5000亩,种甘蔗1万亩指标,全县再度掀起毁林造地高潮,出现毁林、毁竹、砍果树改种粮食、甘蔗、花生的现象。
  1971--1974年,林业又一次大发展时期。自1968--1970年森林连续遭受破坏后,县委、县政府总结经验教训,兴办林场,发展林业。恢复和发展国合林场和乡村林场,积极组织人工造林,认真抓好封山育林和护林防火。共完成人工造林52.2万亩,年均造林6.3万亩,不但数量多,而且质量好,林业又一次大发展。
  1975--1977年,毁林造林时期。省、地、县发出通知,号召学习怀集县办集体采育场,县、公社组织人员到怀集参观学习,随后全县办起9个采育场。为了增加收入,大量砍伐木材。造林上,盲目追求连片集中,称“造大林”。如大玉口公社把原贺江沿岸生长良好的2000多亩薪炭林砍掉改种杉林;南丰公社烧掉部分幼松林,集中连片造1.5万亩大杉林。结果,由于不适地适树,造林质量差,成活率低,抚育管理跟不上,林木生长不起来,造成严重损失。
  1978--1980年,又一次出现乱砍滥伐时期。农村生产体制处于新旧交替时期,又一次出现部分地方乱砍滥伐林木歪风。县委、县政府及时组织工作组下乡,帮助社队制止了乱砍滥伐现象。
1981--1984年,林业又一次大发展。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全县开展林业“三定”(稳定山林权属,划分自留山,确定生产责任制),先后划给农民自留山79.8万亩,划分责任山140.2万亩,合作山6.6万亩。林业“三定”后,农民造林积极性大大提高。据1985年统计,全县兴办杉、竹、果、药材、茶叶为主的“五小园”2.99万个,面积达13.7万亩;联户办小林场113个,家庭办林场359个,面积达22.3万亩。1982年,封开县被省林业厅列为全省用材林基地,1983年起实施用材林基地造林,促进了林业的大发展。据1984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全县有林面积250万亩,活立木蓄积680万立方米,分别比解放初增加132.7万亩和552.1万立方米。
  加快实现绿化达标县
  1985年冬,省委、省政府作出“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的决定后,封开县委、县政府作出“三年消灭荒山,五年绿化封开”的决定。县委书记、农委主任、林业局长带头办造林绿化示范点,随后县五套班子领导,县直各单位、镇委、镇政府领导也办造林绿化示范点,带动全县掀起造林绿化高潮。1986--1991年,全县完成人工造林72万亩,1988年消灭荒山。1987--1990年,省委、省政府每年组织全省造林绿化大检查,封开连续四年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通报表扬。1991年11月,封开通过省绿化达标验收。1991年12月,封开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绿化达标县”,颁发奖杯1个,证书1本,比省、市要求提前2年实现。
绿化达标后,封开县坚持依法治林,林业实行“三个转变”,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从生产原材料向加工利用转变。实施“四化”经营(区域化、基地化、集约化、企业化),开展林业第二次创业,向“优化环境,富山、富民、富行业”的林业现代化目标迈进。      
  加快创建林业生态县
  2005年2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后,封开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创建林业生态县的决定》。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林业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为副组长、13个部门主要领导、各镇镇长为成员的创建林业生态县领导小组,各镇、有关部门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责小组。全县各级领导真抓实干,全民积极参与,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在历年打下的基础上,当年全县投入1970多万元,完成造林4.93万亩,义务植树95.9万株,四旁植树10.6万株,边坡复绿56万平方米,新建广信文化园,全面完成创建任务。2005年11月通过省林业生态县验收,2005年12月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县”奖牌。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林业列入镇级年度考核内容,严明奖罚。县政府与镇政府签订《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实行县五套班子领导挂镇,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镇班子成员包片,镇干部包村。大力抓好迹地更新,2002--2009年,全县投入15982万元,完成迹地更新造林47.53万亩。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全县建立省级生态公益林77.15万亩。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继1979年8月成立黑石顶省级自然保护区后,2006年2月又挂牌成立七星顶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保护区面积达110825亩。加快森林公园建设,近年来,先后建立塔山、虎鼻山、都平、大冲水库、七星河、麒麟山、白垢7个森林公园,面积312652亩。其中2006年投入150万元,在新城区建立“虎鼻山森林公园”,面积870亩。
  为巩固发展“林业生态县”成果,提高新县城和公路沿线的绿化美化水平,2006--2009年,在县城新行政中心和周边山头种植珍贵绿化大树、阔叶树5.3万多株,植草8842平方米,在省道公路沿线一、二重山种植阔叶树、马尾松等41.4万多株。
  加快发展高效林业
  改革开放前,封开一直延用点播或撒播松种子造林,投入小,成活率低,林木生长慢。1979年起全面推行工程造林,挖大穴、营养袋育苗、大田育苗造林,全面提高造林质量。从最初每亩投入20多元,逐步提高到100多元至500多元不等。1979--2009年,全县工程造林达120多万亩,成活率达95%以上。
  近年来,封开大力招商引资,引进各地客商、大企业投资营造速生丰产林基地和工业原料林基地,走“企业+基地+林场(林农)”的林业发展新路子,带动新一轮的林业改革、创新和发展,拉长产业链,提高林业综合效益。2004--2009年,引进各地客商投资13378万元,营造尾巨桉、黎蒴、马占相思、松速生丰产林等20万多亩,目前全县建立速生丰产林基地33万亩;大力发展珍贵树种,2006年,引进广东新的科技集团公司投资1200万元,在黄岗林场发展珍贵树种基地1000亩;2007-2009年,全县引种降香黄檀、檀香、大果紫檀、香樟、红锥等珍贵树种10200亩。
  为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封开加快发展林产工业,全县办起林产加工厂73间。林业年产值超过8亿元,林产工业产值超过2亿元,创税超千万元。2007年5月,引进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7.1亿元,兴建年产22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厂和30万亩速生丰产林原料基地。目前已建立原料林基地10.5万亩,年产22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厂2007年12月动工建设,今年8月开始试产。投产后,年产值5亿元,年创税5000万元以上。
  60年奋斗,硕果累累。今天的封开,山更绿、天更蓝、水更清,生态环境更优美,生活环境更舒适,全县人民在绿色的怀抱里享受着美好的生活。封开的明天更加灿烂辉煌! (温明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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