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源源城区采取得力措施,积极组建护林员队伍,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实现护林员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真正发挥主力军作用,成为林业第一线的宣传者和护林者。自护林员队伍组建以来,该区各类林业案件大幅度下降,乱砍滥伐林木现象得到遏制,森林火灾明显降低,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严格聘任,组建护林员队伍
该区根据森林面积及管护难易程度,确定各镇(场)、办事处护林员指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由村委会推荐,经镇(场)、办事处审核,报区林业局备案的方式招聘护林员。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分年度签订《源城区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聘用合同》和《源城区商品林护林员聘用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2006年,组建了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队伍14人,省级生态公益林兼职护林员队伍29人。2009年9月,组建了商品林护林员队伍38人。目前,该区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共有52人。
加强培训,增强护林责任感
建立先培训后上岗的护林员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护林员开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对管理职责、森林防火、封山育林、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有关文件精神等应知应会知识进行详细讲解,使护林员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真正成为合格的法律“明白人”、政策“宣传员”、护林“知情员”。森林防火期间,每月10日召开防火工作例会。辖区内村委会每周召开一次护林员座谈会,交流经验。每年对护林员的林业知识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入年度考评内容,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明确责任,形成资源管护网
加强对护林员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初步形成全区护林员管护网络。一是签订管护合同。签订护林防火和森林资源管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划片分包管护责任,落实具体管护措施,切实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二是落实问责制度。制订出台了《源城区森林防火问责制》,各镇(场)、办事处分别制订了针对护林员、巡山员等一线人员的森林防火问责制,使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人。护林员在非防火期(4月16日至8月31日)周一至周五按时上下班进行巡山检查,在防火期间(9月1日至4月15日)除雨天可适当休息外,其余时间坚持巡山护林防火。不定期对护林员的管理片区进行督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做到责任到人、到山头、到地块。出现漏岗或不严格管理的情况按照问责制要求从严处理。三是建立联防机制。森林防火期间,实行森林火灾预防和报告制度,护林员与林区农户建立通信联络网,林区边缘林农注意发现、及时报告片区森林火情,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四是严格考核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建立护林员考核管理机制,严格护林员出勤情况考核,做到有病有事请假,不得无故缺席,并与年度考核奖金挂钩。
落实资金,保障护林员经费
落实护林员工资,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每月工资900元(其中每月提留200元用作考核奖金,待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商品林专职护林员每月工资600元(其中区财政负担300元,镇(场)、办事处补助300元),并统一购置护林员服装及装备,购买社保及其他意外保险。(源城区林业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