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后,各地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保安全、保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坚持“防火压倒一切”,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制度措施。至9月底,全市五县一区均参照市问责制规定出台了对所辖乡镇及相关部门的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其中:源城区把落实护林员资金问题写进问责制,要求商品林护林员镇级配套资金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埔前镇率先在全市出台了对村一级的森林防火问责制。连平县把森林防火经费保障问题写入问责制,连平县要求设立防火基金专户,规定每亩林地森林防火经费不少于0.3元,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对防火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行为问责到镇、村一级;东源县把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写进问责制,要求县建立健全不少于50人的专业队伍,乡镇建立健全不少于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行政村建立健全不少于15人半专业扑火队伍,配备1-2名临时村级护林员,人员经费及装备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据了解,自市县出台森林防火问责制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森林防火思想认识有了较大提高,森林防火工作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野外火源管理、信息报送、组织扑救、案件查处等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对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林业生态安全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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