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河源市率先在全省全方位实施林业体制改革,目前全市已有6个市属国有林场和源城、东源、连平、和平4个县区完成改革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通过竞岗择优录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429人,成功分流安置1700名富余人员。紫金县、龙川县、新丰江林管局正在抓紧推进,预计今年底可全面完成任务。届时,全市所有的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及国有林场等基层站所定性为事业单位,重新定员定编,工资和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林业系统长期以来靠砍木运转和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部门积极配合。各地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发展区的高度,把搞好林业体制改革当作一项重大事项来抓,市、县区均成立了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机构,科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林业、劳动、人事、社保、财政、审计、国资委等部门积极参与,全力支持配合。市、县区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改革,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富余人员分流补偿资金足额到位。
二是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发动。在出台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前,市、县组织林业、社保、人事、审计等部门对林业系统人员、资产和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为改革顺利实施提供了依据;同时,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广泛深入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和做法,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实施公平竞岗,妥善分流人员。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科学制订出台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依法依规推进富余人员、离退休人员、复退军人以及其它特殊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四是严明改革纪律,确保社会稳定。坚决防止和克服各种不正之风,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切实做到“三公开”(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工龄)和“四上墙”(改革实施方案上墙公示、下岗分流人员名单上墙公示、下岗分流人员工龄及补偿金额上墙公示、竞争上岗分流人员考核加分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操作,提高了改革工作的透明度。各地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发展,正确处理稳定、改革、发展之间的关系,在改革期间确保了林业队伍和林区秩序稳定。(河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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