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各地相继召开林业工作会议 强力推进林改

  11月11日,惠州市委、市政府在惠州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后,全市各地加大力度,惠城惠东龙门惠阳等相继召开林业工作会议,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惠州现代林业建设步伐。   惠城区林业工作会议于11月26日召开,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庆忠,惠城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干强等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了会议。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农办主任、林业站站长,各村书记、主任;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全体人员共48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提出林改的总要求: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博罗县林改经验,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依法依规,从高从严,确保在2010年前完成林改任务。坚持试点带动,整体推进。惠城区选择汝湖镇作为试点镇,各镇(街道)选择一个村作为试点,试点工作要在春节前完成,林改工作于明年初在全区铺开。   惠东县林业工作会议于11月27日在龙峰影剧院召开,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树正,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灿洪等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林业站站长,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县内的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的主要领导以及县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共6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县、镇、村三级书记要亲自抓林改,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集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此次林改,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会上县政府县长与各镇(街道)镇镇长(主任)签订林改责任书,并确定平海、大岭、宝口三个镇为试点镇,力争在2011年4月前完成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   龙门县林业工作会议于12月1日召开,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志晖,县委副书记、县长林洪等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县直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区场(街道)党政一把手、分管林业工作领导、农林办主任,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县林业局(绿委办、森林公安分局)股级以上干部、林业站长、森林资源档案员、森林派出所所长、指导员等共1000多人参加了会议。许志晖强调龙门县林业改革发展正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切实加强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领导,充分把握机遇,增强林业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突出工作重点,有序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体制改革、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会上,县长林洪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区场(街道)主要领导签订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书》。   12月4日,惠阳区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邓木林、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华贵等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区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林业站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区林业局正股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邓木林同志指出推进林改工作要注意的事项:一是正确处理“林改”与“致富”、“绿化”、“发展”三种关系,促进林业协调发展;二是准确把握“放活”、“减负”、“规范”、“配套”四个重点,实现林业有效惠民;三是注重解决群众认识、历史遗留、改革个案、图快大意、借机破坏五个问题,维护林业改革稳定;四是突出强化领导责任、整体合力、工作纪律、宣传发动、工作创新和督促检查六到位,确保改革顺利完成。(惠州林业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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