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广宁“四举措”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近年来,广宁县林业局把加强林业执法队伍管理作为加快法治林区建设的重要手段,以提高林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成效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素质高、作风硬、效率高的林业执法队伍。   ——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以党在各个阶段开展的思想教育学习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执法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强化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开展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提高运用法律法规水平。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期的培训班,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学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法监督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森林公安分局干警到省、市参加执法大轮训,提高“警纪、警风”意识和执法技能。参加培训人数占林业执法人员的100%,考试合格率达99%,对考试不合格的规定次年重考,次年重考仍不合格者,调离林业执法队伍。   ——实施 “第一把手工程”。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将执法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把领导、指导、监督落到实处。同时分别制定了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将执法权限、责任和目标细化,落实到执法机构和个人,约束和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   ——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该县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在林业执法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和部署下,林政、森林公安等执法部门互相配合,团结协作,自觉遵循“山下、水路林业行政案件由林政查处,林业辖区内林业行政案件由各林业站查处,山上案件由森林公安分局查处,重大案件联合查处”的基本协调机制,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大大提高了执法成效。(广宁县林业局 陈敏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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