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阳区林改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惠阳区选定平潭镇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镇, 2009年12月16日,惠阳区政府在平潭镇召开林改试点工作动员会,并派员驻村开展试点工作。自林改工作开展以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目前,已基本完成试点镇集体林权权属确定,涉及林改80%的林地已完成摸底造册,进入第一榜公示和村民小组林改方案表决阶段。 惠阳区林改试点主要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区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林改工作领导机构,亲自到平潭镇指导、调研林改试点工作。为确保林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按1元/亩的标准落实配套资金,纳入2010年财政预算。二是积极开展培训。区林改办组织惠阳区林业部门全体技术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各镇(街道、开发区)选派的2名技术人员、试点镇各村民委员会书记、主任和村民小组长等100多人,参加平潭镇林改试点实务操作。三是实行集中统一开展工作。林改试点期间,惠阳区林改办在平潭镇租赁了一栋三层楼房作为工作人员住所,节假日包括双休日照常下村开展林改工作。四是实行例会制度。坚持每天早上召开各驻村组长、指导技术人员工作例会,由各驻村组长汇报前一天完成工作的情况、当天的工作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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