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林改工作

  中央和省林业工作会议结束后,韶关市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把“林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重心,并结合实际,调整思路,明确措施,高位推动“林改”工作。目前,全市已有89个乡镇、838个村委、9030个村小组成立了领导机构,分别占林改任务的100%、75.5%、73%;有2565个村组依法确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村组林改方案,以“明晰产权”为主体的“林改”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一系列强农、惠农的林改政策逐步出台。   一是及时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各级责任。2009年9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郑振涛同志任组长、市直2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从市委办、市政府办、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司法局、农业局、金融办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到设在市林业局的林改办公室。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以县(市、区)委书记为组长、县(市、区)长为第一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地还把林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   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林改方案。林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是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韶关根据中央1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拟订了全市林改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也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积极推进林改的可行方案,村组林改方案已进入了票决攻坚阶段。同时,还借鉴始兴县的试点经验,制定了有关勘界操作、发证、调处纠纷等方面的文件。   三是各部门协调配合,为林改保驾护航。为了有效推动林改工作,由市林业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林改”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社会稳定的若干意见》;以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名义联合下发了《关于严肃“林改”工作纪律的若干意见》。这些意见分别对林改组织纪律、工作要求以及维护稳定等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了我市林改稳妥、有序推进。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林改良好氛围。为全面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和全市林改动员大会精神,更好的帮助指导各地林改工作。市林业局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宣传林改,努力营造社会氛围。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林改宣传工作的通知》,会同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韶关媒体林改宣传方案》,利用《林改简报》和“林业网站”全方位宣传林改。   五是积极推动林权抵押,建立林权抵押贷款制度。由市林业局会同市人行韶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银监会韶关监管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对金融服务林业发展作出了明确规定。市农信社、农行韶关分行也分别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操作指引》、《林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等,对林权抵押贷款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贷款程序以及贷款管理等均提出了详细的操作细则。截至2009年12月,市农信社和农行韶关分行共向38户企业和个人发放45笔林权抵押贷款,贷款余额为9235万元,累计发放金额9415万元。   六是逐步建立森林保险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推动各保险公司开办森林保险,建立森林保险风险分散机制,积极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参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各保险公司结合各地不同林种的不同需求,在综合考虑当地林业生产中面临的主要风险的同时还推出有针对性的保险险种。截至2009年12月,人保财险韶关分公司和平安财险韶关中心支公司共承保林木火灾保险面积共约31.26万亩,保险金额达8580.65万元。   七是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以市金融办牵头单位,在莞韶管委会、市财政局等部门的配合下,由市政府出资组建了政策性担保公司“韶关市鼎盛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09年10月16日正式挂牌开业,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后期将再追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增至1亿元)。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成立,为林业企业和林农提供了一个融资担保平台,有效地破解了林农融资难的问题,为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韶关市林改办 聂金伦、白昆立、廖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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