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林业改革发展,促进林业生态市建设,根据河源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林业生态市的决定》和《河源市“十一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等文件规定,1月19日至21日,河源市政府派出3个检查组对各县区政府、新丰江林管局2009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县区扑火专业队组建、镇级林业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及造林备耕现场等内容后进行了综合评分,并将考核结果向全市通报,兑现奖惩。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考核总分不足70分的,由市政府向该县区政府发出黄牌警告,该县区的分管领导向县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连续2年被黄牌警告的县区,该县区长要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并对分管领导的分工进行调整;连续三年考核总分仍达不到70分的,追究该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河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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