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切实做好春节森林防火工作

  梅州市政府在春节前下发 《关于切实加强2010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春节期间,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及进山休闲、祭祀等活动增多,森林防火压力大。《通知》要求,各级要层层落实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加强巡山护林,严格管制野外用火。要及时发现和制止烧荒、烧田埂,在林内和林缘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和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并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关于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梅市府〔2009〕72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城镇周围、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旅游风景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登山点等重点地段,要抽调干部加强护林力量,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通知》还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精心做好扑火准备。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