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322起,查处263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41人(次),其中逮捕和移送起诉26人,收缴木材850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较好地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了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开展了“绿鹰行动”、“绿盾三号行动”、“2009冬季行动”、禁种铲毒、治爆缉枪等15次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行动中共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202宗,查处189宗,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93人次,侦破2宗省重点督办案件和4宗市督办案件,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嘉奖。
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积极推进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完善森林公安“三情、四网、两管理”工作,结合全市全面整治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工作部署,组建城区护林巡逻执法队,全面配合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协助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关闭非法木材经营加工企业1017家,其中大埔、梅县、梅江区木材整治工作顺利通过市政府组织的检查验收。(刘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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