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埔县被授予“广东省林业生态县”荣誉称号。至此,全市已有包括梅江区、梅县、平远、蕉岭在内的5个县(区)获评该荣誉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大埔县先后投入各类造林资金近1.3 亿多元,完成造林面积17 万亩,完成中幼林抚育60 万亩,新增绿化面积32万平方米。截至2009年底,该县森林覆盖率达76.9%,分别高出全市、全省平均水平8.3 个和20.6个百分点,林木蓄积量年净增率连续三年达4%以上;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为80.4%;水土流失生物治理率达99.9%;森林火灾受害率连续三年控制在千分之0.5以下。创建林业生态县的十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丘佳纳 黄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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