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鹤山拟两年完成集体林权改革

  近日,鹤山市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会上,鹤山市市长黄国常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延伸和完善,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岭南特色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黄国常还分别与各镇镇长、沙坪街道办主任签订《鹤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书》。   黄国常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就是用两年左右时间,对现有的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采取多种形式明晰产权、量化到人、家庭承包、联户合作、规模经营,推进林业主体改革,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重点要突出抓好六个关键点:一要尊重农民意愿。把握好“农民得实惠”这个根本,调动林农的积极性,让农民得利、让农民受益,使之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的德政工程;二要坚持依法办事。必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三要尊重历史事实。要确保在“三定”中划给农户的自留山和责任山不变;四要实行分类指导;五要切实维护稳定;六要扎实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据了解,鹤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从2009年11月全面启动,到2010年底前要基本完成主体改革工作任务。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积极稳步推进。目前该市林地面积共81.52万亩,其中商品林面积55.82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25.7万亩。  (杨光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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