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全市共完成造林面积8347公顷

  日前,河源市政府下发《关于2009年度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河府函〔2010〕44号),新丰江、连平县考核综合得分排在全市第一名、第二名。   据悉,河源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林业生态市决定》(河委发〔2008〕1号)、《关于实施封山育林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的意见》(河委发〔2009〕15号),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有效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全面启动了封山育林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林业体制改革,着力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   主要体现在:一是森林资源培育成效明显。全市共完成造林面积8347公顷,中幼林抚育34660公顷;建设市县级生态公益林8000公顷;森林覆盖率70.8%,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4567万立方米,同比增长4.8%;林木年总消耗量50.2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8%。二是森林资源保护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得力。四是林业生态建设成绩突出。继源城区、东源县、连平县创建林业生态县之后,紫金县成功创建林业生态县。新建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9575公顷。至2009年底,全市林业系统已建成自然保护区31个,其中省级7个,市级1个,县级23个,总面积22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五是林业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至2009年底,全市除东源县新丰江(库区片)尚未完成林业体制改革任务外,其他五县一区及市属6个国有林场已按期完成改革任务;对比改革前减少机构41个,通过竞岗录用事业编制人员691人,成功分流富余人员3613人,占总需分流人数的95.5%;全市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及国有林场被定性为事业单位,工作经费及职工工资福利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林业系统实现了政企分开,初步建立了适应河源林业发展的管理机制。(河源林业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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