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广宁县“春季行动”初战告捷

  从3月20日起,广宁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代号为“2010年春季行动”。 目前行动初战告捷,迅速侦破了一宗特大滥伐林木案。   3月23日,广宁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北市镇北市村委会崀头村民江×洪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雇请外籍民工采伐林木200多亩。接报后,该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立即亲自带领民警前往案发地,现场部署侦查工作。经过深入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江×洪在铁坑山场无证采伐森林面积249亩、林木蓄积355立方米,数量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经县公安局批准于3月30日对犯罪嫌疑人江×洪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广宁县林业局 陈敏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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