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改工作,2009年4月正式启动林改工作。至2010年6月30日止,全县已有3094个村民小组进行一榜公示,3007个村民小组票决通过操作方案,2984个村民小组完成外业踏查、实地勾图,2972个村民小组进行二榜公示,分别完成100%、97.2%、96.8%和96.1%;发放林地所有权《林权证》4106本,发证面积232.1万亩,完成80.7%;发放林地使用权《林权证》6815本,发证面积227.6万亩,完成79.1%;发放集体山林股份权益证书8000本,发证股数4.96万股,涉及林地面积13.48万亩,农户7486户。目前,林改资料电脑录入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在整个林改工作中,封开做到着手早,进度快,效果好,全县没有发生一宗因林改而上访案件,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其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
2009年4月,封开县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范汝雄任组长,县长梁均达、分管林业的县领导和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镇镇委书记为成员;全县16个镇相应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林业副镇长为副组长的林改领导小组;各村委会也成立以村支书为组长的林改领导小组,形成县、镇、村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林改、部门积极参与、高位推进的格局。县委、县政府把林改工作列入镇级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县与镇、镇与村委会逐级签订《林改工作责任书》。要求各镇必须在2010年3月底前完成二榜公示95%以上。建立“县直接领导,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做好服务”的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县、镇、部门领导在全县开展“我承诺、你监督,抓落实、促发展”活动中,都把林改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列入承诺内容之一,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在县行政中心大厅和县林业局办公大厅,每月张榜公布全县林改进度,接受群众监督。各镇把林改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镇委书记、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社队干部包干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林改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提高共识
先后组织召开林改会议13次,对林改工作进行部署。各镇召开林改会议98次,村委会召开林改会议482次;电视台每天播放宣传标语;张贴标语1万多张,横额500多条,印制《致农户林改公开信》8万多份发到每个农户;录制“林改宣传CD碟”17张发到各镇播放,使林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抓好试点,探索经验
2009年6月29日,封开县在渔涝镇召开全县林改试点工作会议,举办第一期林改技术培训班。
2009年7月,封开县在渔涝镇禾楼村委会开展林改试点。组织县林改办、林业站档案员19人,抽调渔涝镇干部20多人,共40多人分成9个组,深入禾楼村委会各村民小组宣传发动。对各村组人口、表决权人逐一登记,摸清林权现状,进行一榜公示。发动群众制定林改方案,经合法程序票决通过,开展外业勘查、实地勾图、进行二榜公示。为铺开林改积累了经验,培训了骨干。2009年9月20日前,各镇完成一个村委会的试点,然后全面铺开。
通过试点,确定以下林改方式:一是自留山稳定不变,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二是责任山稳定不变,承包期内山上林木归责任山承包者所有,允许继承。三是由村民小组集体统一管理的集体山林(包括已流转部分),根据权益平等原则,依法将已确认权属的山林按“联户合作、均股均利”形式,收益70%均分到农户,30%留村小组。四是对2003年以来已换发林权证登记确权的国合林场、乡村林场,采取均股均利形式,维持经营主体不变。五是对2003年以来换发林权证准确无误的维持不变,对错误、重漏的进行更正并重新登记核发林权证。
四、加大投入,加强培训
在中央林改资金未下达前,先期投入114.4万元开展林改。在中央下达林改资金210.2万元后,封开县把中央、县财政投入的大部分资金下拨到各镇,设立专户,保证资金用于林改,有力促进了林改工作的开展。
封开县高度重视林改技术培训工作,印发了《封开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操作细则》,先后举办5期培训班,对镇分管林业领导、林业站长、林业站档案员、林改骨干人员培训233人次。
五、加强督查,加快进度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范汝雄、县长梁均达、县政协主席黎兆坤、县委常委蔡汉民等县四套班子领导亲自检查督促林改工作;县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勾2个镇,抽调16名林业技术人员每人挂勾1个镇,深入镇、村检查督促。县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集中与平时结合等办法进行督促、考核。对工作落实、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县将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任务不按时完成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规范操作,严格程序
一是严格开展票决工作。坚持宣传到位、群众决策、办事公开。做到群众不了解政策不实施,情况不明不动手,达不到三分之二群众赞成的不通过,公示有错漏的及时纠正。坚持“四签两不准” (即会议通知签收、开会签到、林改方案签字、票决签名,不准请人代签、不准用圆珠笔或铅笔签字);做到“两个三分之二”(即参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三分之二,同意方案人数超过参会人数三分之二)。
二是细致开展外业工作。做好现场勘界、现场认定、现场签名、现场立界工作,做到林权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四至清楚,权属明确,防止山证不符、界线不清等隐患。
三是抓紧开展内业工作。从2010年5月10日起,抽调各镇1-2名(大镇5-6名)熟悉林改政策、掌握林改方法步骤、熟悉档案业务人员到县林改办,集中内业电脑制图和数据录入。
四是规范资料收集归档。做好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明确归档范围,收集林改档案资料;对资料档案进行检查梳理,分类科学,立卷规范,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五是创新方法,提高效率。县林改办结合实际,采取电脑直接打印各村 “2003年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宗地界线勘查界定图”进行一榜公示、林地摸底调查、外业勘查复核勾绘等,有效减轻工作量,提高效率,加快进度。
七、调处山纠,保持稳定
封开县调处山林纠纷分级负责、先急后慢、先易后难,坚持依法调处、秉公办事;把县排查立案案件、领导批示督办案件、容易引发群体性斗殴案件列为调处重点。开展林改以来,全县累计发生山林纠纷191宗,争议面积2万亩。已调处80宗,面积10258亩。没有发生一宗群众集体上访案件。
八、配套改革,搞好服务
一是成立林业交易服务中心。2009年11月,经县政府批准,成立“封开县林业交易服务中心”,为林业经营者搭建交易平台,促进林权有序流转,规范森林资源转让行为,提高林农经营效益。
二是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近年来,封开县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99笔,1.7亿元。2010年3月,县政府出台《封开县林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规范林权抵押借款管理。
三是解决“两站”编制。2010年1月,经县政府批准,封开县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定编104人,由县财政全额供给,现有 林业技术推广站、林业站在编人员89人自然过渡,空缺15人在县林业局、林业站编外人员中公开招聘,经县人事局组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目前,林业站在编人员已纳入财政全额供给。2007年7月,经县政府批准,木材检查站编制由24人增至54人,工资、补贴由县财政全额供给。
封开县全面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力促进了林业发展、农民增收、经济发展:
一是明晰了产权主体,提高了林农造林绿化的积极性。今年全县投入2158万元,完成造林6万亩,其中林农投入1923万元,营造速生丰产林2.6万亩。
二是增加了林农的收入。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413元,比上年增长9.52%;其中来自林业收入2793元,占收入51.6%。
三是减轻了林农的负担。林改以来,封开县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林业金费减免征收政策,群众每年在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加工中同比少交各类收费500多万元,真正享受到林改带来的实惠。(封开县林业局 温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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