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广宁开展“双春”行动构建和谐林业

  日前,广宁县林业局成立了“双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分管领导,落实责任,认真深入排查林业系统存在的突出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了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全县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积极调处山林矛盾纠纷,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2月份以来,广宁县林业局按照市县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早春行动”和社会矛盾化解“春暖行动”活动,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重点化解调处山林矛盾纠纷,对村民因山界不清发生的争议,配合各镇林业站做好调处工作,调处山林纠纷13宗,面积26亩,解决了因山界不清影响林改工作进展的问题。   积极化解县政府工业园区发生的矛盾纠纷。在古水镇建设太和环保陶瓷工业园期间,古水镇太和村委会一些村民因山林权属、征地补偿不合理问题,阻止开发商施工。今年4月局山纠办派出两名人员与县政府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进驻古水镇开展调查、化解工作,经过对村民进行耐心的思想与政策教育,同时帮助村民解决实际难题,使矛盾得到化解,确保了该工程的顺利进行。   按程序调处林改工作中出现的集体林权纠纷。在今年的林改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村民提出要回单位集体山和林场山,一些村民小组组织村民到县林业局、县政府上访,要求解决山林权属问题。对这些矛盾纠纷,局山纠办按程序进行调处,分别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进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并进行现场踏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力争早日结案。   认真排查滥伐、盗伐林木案件,促进林改顺利进行。围绕林业中心工作认真查处各类滥伐、盗伐林木案件和化解调处重点矛盾纠纷。针对林改可能引发或导致涉林群体性械斗事件发生的实际,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深入林区、村社,了解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矛盾纠纷、重点领域、部位等,研究和分析影响林区稳定的因素,及时制定处置方案,积极开展涉林纠纷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至6月份止,县森林分局共接信访案件7宗,已调解处理完成6宗,还有1宗正在进行调处中,有效地防止了新的破坏森林资源重大问题和林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广宁县林业局 陈敏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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