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紫金县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

  自2009年启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紫金县进一步将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落实到户,明确了农民林地承包经营自主权,从而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农民造林育林和发展林业经济的积极性,广大农民急切盼望通过营林生产和林地开发获得经济效益,增加家庭收入。但紫金是贫困山区县,农村经济落后,造林抚育和发展林业经济需要不小的投入,资金紧缺成了制约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根本问题。为此,该县在抓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的同时,特别是在去年底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后,继续加快确权发证扫尾工作,不断深化林改配套改革,林业投融资改革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尤其是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在开展林业投融资改革工作中,紫金县林业局切实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积极与银信部门做好沟通和联系,有针对性地出台林业信贷服务措施,并积极鼓励和正确引导资金紧缺的林农群众和林业企业凭合法有效的林权证向金融机构申请林权抵押贷款。与此同时,县林业局严把林权登记发证关,确保林权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申请林权抵押贷款的农民和企业进行造册登记,并对在贷款期间所抵押的林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坚决不予办理林木采伐和林权转让变更手续,积极协助做好抵押林权的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好银信部门的合法债权。据统计,近年来该县农民和造林企业利用林权证抵押贷款金额累计达1.8亿元。   通过积极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工作,盘活了林木林地资产, 实实在在地为一批林业企业和林农发展林业提供了融资渠道,提高了广大林农群众耕山致富的能力,加快了山区农民增收致富步伐,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和林业的发展。随着该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的成立运作,以及林地、林木流转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将更有利于做好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更好地拓宽林业经营者的融资渠道,必将进一步推动紫金县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紫金林业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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