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阳山县林业站收归林业局垂直管理

  日前,阳山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调整乡镇林业工作站管理体制的通知》(阳机编[2013]17号),决定将乡镇林业工作站由乡镇政府管理调整为县林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林业局统一管理,理顺了关系,推动了林业工作的发展。

  据了解,清远市阳山县有394万亩林业用地,是个典型的山区大县,公益生态林244万亩,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可谓十分繁重。改革前,阳山县从森工站体制转变,通过合格县建设活动建立起标准的林业工作站,同时并存的还有公益林生态管护站,后来合并由林业局垂直管理,对保护全县森林资源、生态安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2011年,该县在机构改革中曾经把全县林业工作站确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调整为乡镇政府管理,业务接受县林业主管部门指导。 调整为乡镇政府管理后,乡镇政府由于机构设置、技术力量、执法权限、管理沟通上都无法满足繁重的林业行业工作需要,基层林业工作站的职能被简单化了,林业部门很多工作无法真正落实到基层,对林业经营的服务也只能简单化,由县级林业部门的技术力量改为乡镇购买服务,显然还受到财政经费、乡镇一级技术和管理的限制,县林业主管部门失去基层专业力量的支持,林业行业的很多项目无法有效继续推进,林业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受制于乡镇一级的机构发展,林业管理、建设、服务水平在划归乡镇管理后呈现历史上的倒退局面,这是改革过程中始料未及的。阳山县委县政府从实际出发,对此作出调整,理顺了管理关系。(阳山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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