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要求切实做好森林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省林业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森林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风景资源,保障旅游活动顺利开展。通知强调要突出抓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消防工作,杜绝火灾隐患。抓好火源管理;在森林防火期内,对野炊、烧烤、篝火活动等使用明火的区域,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用火管理,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在林区组织此类活动;对舞厅、游艺厅、卡拉OK厅、录相厅等娱乐场所要认真检查,配备消防设备,严禁带险作业。

(二)对森林旅游各类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要对索道、缆车、旅游车辆、游艇、快艇等交通工具和滑道、过山车等娱乐设施及器械进行全面检查、检修和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营;坚决停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在危险地带配置醒目的标志牌,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对存在事故隐患、没有安全保障的景区、景点、地段,要坚决封闭,严禁带险开放。

(三)加强治安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森林旅游环境。规范旅游商业网点,加强物价管理;旅游高峰期,加大治安管理力度,控制、调节客流量,维护好旅游秩序,杜绝恶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四)增强安全保险意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森林旅游经营单位要积极开展旅游安全保险工作,主动为游客办理人身意外保险,降低事故风险;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游客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增强经营、管理者的责任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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