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世界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作出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创建韶关森林生态市方案。根据方案,韶关市将用10年时间创建森林生态市,使该市生态环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建设目标。
今年3月,韶关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创建韶关森林生态市议案的决议》。韶关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邀请国家林业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会同市林业局编制完成了《广东省韶关市创建森林生态市总体规划》,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了具体目标和任务。根据规划,在未来十年内,韶关市估算总投资35.65亿元,新建自然保护区15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6.2%,新建森林公园20个,占全市国土面积6.6%。要通过创建森林生态市,构建一个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功能完善,系统稳定,空间布局合理,体现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的绿色生态环境主体系,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 附件:
今年3月,韶关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创建韶关森林生态市议案的决议》。韶关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邀请国家林业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会同市林业局编制完成了《广东省韶关市创建森林生态市总体规划》,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了具体目标和任务。根据规划,在未来十年内,韶关市估算总投资35.65亿元,新建自然保护区15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6.2%,新建森林公园20个,占全市国土面积6.6%。要通过创建森林生态市,构建一个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功能完善,系统稳定,空间布局合理,体现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的绿色生态环境主体系,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