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破获禁猎后首宗猎捕案

近日,广州市森林公安分局破获了实施禁猎以来的首宗非法猎捕案,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拘留。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2002年7月发出《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宣布自2002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禁猎5年。
    今年1月7日,从化人郑某和胡某在流溪河林场谷星村砍了30多棵树,辟出一块长100米、宽两米的空地,拉开四张网,开始捕鸟。为捕得更多的鸟,二人还带了一台录音机。每逢清晨,两人就打开录音机,播放鸟鸣声以吸引鸟类自投罗网。可是收获并不大,十多天的时间,两人才捕得了广东省重点保护鸟类绿翅金鸠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隼科鸟类1只、“三有”动物小斑鸠21只。
    郑、胡两人的非法猎捕行为引起了流溪河护林员的注意。流溪河派出所接报后迅速出警,于1月20日将郑、胡两人在捕鸟现场逮了个正着。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二人的行为已构成了非法狩猎罪。目前,森林公安机关已对二人实施了拘留,将捕获的鸟类全部移交给了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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