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省林业局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于3月15日召开了全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省林业局立即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了专门的研究部署,同时调整充实了局安委会机构。

3月1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邓惠珍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了局直属驻穗单位及机关各处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会议,廖晓晨、倪南青等在家的局领导出席了会议。会上,邓惠珍局长传达了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并结合林业的实际,作了重要部署;廖晓晨副局长传达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3月21日,省林业局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委办发电[2000]29号)转发下属各单位,并结合我省林业实际,对下属各单位提出如下要求,要求下属各单位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传达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的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范胜于救灾"、"小洞不补,大洞受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允许只要有钱赚,就可以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的精神实质,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省林业生产安全稳定。

二、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当前我省林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森林火灾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各地、各单位的各级领导千万不能放松警惕,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当成"人命关天的大事"来抓,要慎之又慎,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确保万无一失。

三、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各单位要自上而下层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法定代表人、关键部门、关键岗位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实体,更要明确安全职责。各单位第一把手就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责任清、奖罚明,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力促形成"全员管安全"的局面。

四、切实抓好防火工作。各单位一定要根据不同季节防火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认真组织开展防火专项检查,整改火险隐患,严格用火、用电、用气、避雷等方面的管理。当前我省正值春耕繁忙季节,清明节也已临近,农事用火、扫墓迷信用火等野外火源剧增,这必将加重森林防火工作的压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按照省政府日前发出的粤办明电[2000]38号文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值班巡逻和野外火源管理,同时不断强化防火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加强防火实战培训演练,提高防火扑救能力,确保扑火人身安全。

五、大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健全和完善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立足于防。要从加强司机队伍(特别是非专职司机)的思想作风建设入手,组织好本单位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学习。要加强各种车辆的管理,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的良好状况,落实各项安全行车制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还要加强林区公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的安全路况,这是林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也是林业的形象。此外,还要加强对山上民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货物装运的检查监督,从源头上杜绝超载运输、人货混载等违章行为,彻底地把交通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单位要迅速组织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一些要害部位和设施设备,如生产车间、仓库和住宿的"二合一"或"三合一"问题、防火设施、前店后厂式家庭作坊、锅炉房、变电房、火药库以及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场所,对查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种问题要马上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地、各单位的自查整改情况要写成书面材料,并于4月10日前报局安委会。局安委会也将组织人力进行抽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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