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论员:让大地绿起来

1981年12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从此,义务植树成为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22年来,全国参加全民义务植树的人数达到82.8亿人次,累计义务植树398.4亿株。一个“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大好局面已经形成。
    398.4亿株,如果按1米的间距排列,这些树足以绕地球近千圈;如果按每亩150株的密度排列,这些树足以覆盖整个贵州省。正是有了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在全球森林资源总体呈下降趋势的情况下,我国从1992年开始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的“双增长”,目前森林覆盖率达到16.55%,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到29.5%,有12个省(区)基本消灭宜林荒山。
    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广泛深入开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大批认真履行公民植树义务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探索出了许多新的工作方式方法,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使全社会的绿化意识、法制观念日益增强,有力地促进和丰富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2年来的实践证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中国国土绿化史上的一项创举。全民义务植树是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转变的一个突出表现,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土绿化之路,是再造中华秀美山川的必要措施,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一条必由之途。
    回顾22年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历史,我们有欣喜,但也应当看到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仍有部分人对义务植树了解不够,生态意识、责任意识淡薄;许多地方义务植树宣传发动不深入,组织不到位,适龄公民植树率不高;义务植树的规模效益不显著,绿化成果管护亟待加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要求各地各部门强化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绿化意识,依法履行植树义务的责任意识,使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义务性家喻户晓,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采取新的措施,不断拓宽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积极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大力倡导绿地认种认养,广泛栽植各种纪念树、纪念林;要加强法规建设,依法管护全民义务植树的成果。
    公民心中的绿意有多浓,再造秀美山川的干劲就会有多足,祖国的大地就会有多绿。当履行植树义务的公民越来越多,当神州大地的绿荫越来越浓时,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就与我们越来越近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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