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立法保护珍贵树木

为保护市区的古树名木,台山市日前发文保护珍贵树木。对擅自迁移、砍伐古树名木,损害古树名木致死的,要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台山市政府为改善生态环境,特意对市区古树名木制定一系列保护管理措施,并发文规定严禁砍伐、迁移或买卖古树名木,百年以上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在保护之列。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依法上报批准。对违法乱砍伐乱迁移古树名木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损害古树名木致死的,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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