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国家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学习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林业跨越式发展”为主题进行集中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生贤作了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中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的中心发言。周生贤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宏伟目标,要求林业必须有一个大发展,必须加速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历史性转变的进程。同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为林业推进六大工程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和重大的历史机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林业建设的新起点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林业走过了一个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这是一个森林资源经受破坏、恢复和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的林业建设指导思想从不断强化到逐步弱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对林业地位、作用、性质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
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期,在传统林业经营思想的指导下,形成了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的建设格局,林业的首要任务是生产木材,把林业当作是国民经济的一项基础产业,同时也把林业部门作为一个产业部门来对待。7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后期,是我国林业发展较快的时期。以“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实施为标志,我国林业进入了木材生产与生态建设并重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对林业作出了“既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判断,提出了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奋斗目标。到20世纪末,林业迎来了历史性转变的重大机遇。以六大工程的确立和实施为标志,我国林业建设进入了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坚持三大效益兼顾,生态效益优先,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可以说是第三个发展阶段。
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通过不断总结林业建设的新实践和不断深化对林业的再认识,林业果断结束了“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的建设思想,积极推进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任务,逐步创新完善了新时期林业发展的理论平台,形成了“抓好六大工程,推进五大转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总体思路,标志着中国林业从此进入了在明晰思路指导下加快发展的新阶段。这就是: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林业的新需求为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林业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以六大工程为重点,推动林业跨越式发展。
新世纪的中国林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准备,站在了历史发展新的起点上。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赋予林业建设新内涵
在基本生存资料得到满足和初步达到小康以后,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的方向是扩宽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结构、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全社会对林业的需求,总体上表现为在加快生态环境建设速度和扩大规模的同时,提高生态环境建设的质量,并且由单纯的数量增长向速度质量并重转变。这一转变赋予林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以新的内涵,极大地丰富着林业建设的内容和形式。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看,我们不仅要在吃穿住用等方面达到小康水平,更重要的是城乡居民要有一个处处有草地树木、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街道整洁、空气清新、水体清洁的生活、出行和工作环境。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把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考虑和进行决策,同时还要培养公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形成爱护生态环境的社会道德。
可持续发展是林业建设的最终目标,这是实施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在这一进程中,发展始终是第一位的。没有发展,中国林业先天不足的缺陷就无法弥补,中国林业的落后面貌就不可能改变。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特殊阶段,要求林业必须跨越式发展。没有林业的跨越式发展,中国的生态环境建设速度就难以与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相适应。因此,加速林业发展,在提高发展速度的同时全面提高建设的质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林业的特殊要求。
我国总体进入小康社会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林业在这一时期的建设任务是多层次、多目标的。社会对林业的总体需求虽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但在地区间、城乡间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仍停留在与其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水平上。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基本摆脱了经济上对森林的依赖,即使是发展林业产业,也能够在多目标之间进行有效地协调;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人们的生产生活依然没有摆脱对森林资源的依赖,并且在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缩小发展差异,整体推进小康,处理利益冲突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中国的全面小康。在广大农村,林业面临着既要发挥经济功能推动区域经济迅速发展,又要在发展中防止生态环境遭到进一步的破坏的艰巨任务。这是在特殊发展时期的两难选择,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破解的一道难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林业面临着新问题
问题之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林业首先面对的问题是森林资源不足。在巨大的社会需求面前,林业供给存在着绝对短缺,即总体上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同时也存在着相对短缺,即供给总量虽然在不断增长,但需求增长的更快,相对于社会需求的增长和变化,林业的有效供给相对滞后。物质短缺时代已经结束,但生态短缺变得更为严峻。
问题之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了一些局部上的改善,但整体上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和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对改善生态环境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并对林业建设形成沉重的压力。林业发展面临着历史上最艰巨、最繁重的生态建设任务。
问题之三:森林资源面临着巨大的综合压力。一是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各种问题尤其是生态环境问题在短时间内相继出现,并且与原有的问题相互交织叠加,使问题更加复杂;二是巨大的人口、经济高增长造成森林资源的巨大消耗并将形成更大的压力;三是边治理边破坏现象严重。
问题之四:林产品供需之间的结构性矛盾长期存在并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而变得更为严峻。从我国木材和林产品供给的现实情况看,多数林产品供求存在较大的缺口,供求矛盾呈不断加剧之势。同时,我国森林资源培育与森林资源利用脱节,资源供给总量不足与结构性失衡并存,难以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
问题之五:生态环境建设的成本越来越高。一是以往进行生态工程建设,投入政策充分考虑了制度优势,设计了以国家投入为辅、农民投工投劳为主的建设机制,农民成为建设的主体。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调动制度资源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公益事业建设与建设者追求经济利益的矛盾逐步显性化,改变建设机制成为必然。二是生态环境的建设规模、内容逐步扩大,建设目标呈现多样化趋势。三是建设的直接成本明显上升,目前每亩的造林成本一般要上百元,有的甚至要近千元。
问题之六:传统发展道路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巨大障碍。当我们在发展中努力追求利用外部资源为国家可持续战略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时,却遇上了国际环境政策和公约形成的“绿墙”,使我们获得外部资源支持国内政策实施的难度加大,并存在着国际政治和外交风险。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林业要有新举措
新时期,林业被历史地推向了发展的核心地位,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具有首要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林业必须进行跨越式发展,惟有林业的跨越式发展,才能增加有效供给并为满足多样化需求创造可以选择的前提。
推进新时期的林业发展,必须加大创新的力度。围绕林业跨越式发展这个主题,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重塑林业经济的微观基础;坚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建立既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又符合林业特点的林业经济运行机制;坚持改革开放,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建立兼收并蓄、内外互动的林业对外开放机制;坚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置资源,辅之以宏观调控的原则,建立起责权利相统一,上下反映灵敏、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的林业宏观管理体制。
要在若干基本政策上取得重大突破,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为主的投入政策,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使之制度化、法律化;根据林业发展的实际和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面临的国际环境,适时调整森林采伐限额政策,做到有保有放,保放结合;建立以轻赋为核心的经济调节政策,让投资林业者可以得到预期回报,让经营森林者可以得到预期收益。
要抓住历史机遇,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开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新局面。一是要突破思想制约,要从不合时宜的错误观念中解放出来,理清制约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思想根源和制度限制。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要充分尊重私有林、民营林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放手发展,并真正做到“四个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最终使非公有制林业实现“三个有”,即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二是要突破体制制约,要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非公有制林业创造充分发展的制度基础。三是要突破政策制约,从已经过时的林业政策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赋予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以宽松的政策环境。四是要强化法制保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使投资者有安全感,促进私有林、民营林的健康发展。
国家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育材,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杨继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祝列克和中心组其他成员参加了学习并发言。(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2003-4-8)
附件: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林业建设的新起点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林业走过了一个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这是一个森林资源经受破坏、恢复和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的林业建设指导思想从不断强化到逐步弱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对林业地位、作用、性质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
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期,在传统林业经营思想的指导下,形成了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的建设格局,林业的首要任务是生产木材,把林业当作是国民经济的一项基础产业,同时也把林业部门作为一个产业部门来对待。7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后期,是我国林业发展较快的时期。以“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实施为标志,我国林业进入了木材生产与生态建设并重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对林业作出了“既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判断,提出了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奋斗目标。到20世纪末,林业迎来了历史性转变的重大机遇。以六大工程的确立和实施为标志,我国林业建设进入了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坚持三大效益兼顾,生态效益优先,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可以说是第三个发展阶段。
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通过不断总结林业建设的新实践和不断深化对林业的再认识,林业果断结束了“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的建设思想,积极推进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任务,逐步创新完善了新时期林业发展的理论平台,形成了“抓好六大工程,推进五大转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总体思路,标志着中国林业从此进入了在明晰思路指导下加快发展的新阶段。这就是: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林业的新需求为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林业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以六大工程为重点,推动林业跨越式发展。
新世纪的中国林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准备,站在了历史发展新的起点上。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赋予林业建设新内涵
在基本生存资料得到满足和初步达到小康以后,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的方向是扩宽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结构、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全社会对林业的需求,总体上表现为在加快生态环境建设速度和扩大规模的同时,提高生态环境建设的质量,并且由单纯的数量增长向速度质量并重转变。这一转变赋予林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以新的内涵,极大地丰富着林业建设的内容和形式。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看,我们不仅要在吃穿住用等方面达到小康水平,更重要的是城乡居民要有一个处处有草地树木、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街道整洁、空气清新、水体清洁的生活、出行和工作环境。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把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考虑和进行决策,同时还要培养公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形成爱护生态环境的社会道德。
可持续发展是林业建设的最终目标,这是实施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在这一进程中,发展始终是第一位的。没有发展,中国林业先天不足的缺陷就无法弥补,中国林业的落后面貌就不可能改变。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特殊阶段,要求林业必须跨越式发展。没有林业的跨越式发展,中国的生态环境建设速度就难以与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相适应。因此,加速林业发展,在提高发展速度的同时全面提高建设的质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林业的特殊要求。
我国总体进入小康社会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林业在这一时期的建设任务是多层次、多目标的。社会对林业的总体需求虽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但在地区间、城乡间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仍停留在与其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水平上。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基本摆脱了经济上对森林的依赖,即使是发展林业产业,也能够在多目标之间进行有效地协调;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人们的生产生活依然没有摆脱对森林资源的依赖,并且在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缩小发展差异,整体推进小康,处理利益冲突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中国的全面小康。在广大农村,林业面临着既要发挥经济功能推动区域经济迅速发展,又要在发展中防止生态环境遭到进一步的破坏的艰巨任务。这是在特殊发展时期的两难选择,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破解的一道难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林业面临着新问题
问题之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林业首先面对的问题是森林资源不足。在巨大的社会需求面前,林业供给存在着绝对短缺,即总体上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同时也存在着相对短缺,即供给总量虽然在不断增长,但需求增长的更快,相对于社会需求的增长和变化,林业的有效供给相对滞后。物质短缺时代已经结束,但生态短缺变得更为严峻。
问题之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了一些局部上的改善,但整体上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和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对改善生态环境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并对林业建设形成沉重的压力。林业发展面临着历史上最艰巨、最繁重的生态建设任务。
问题之三:森林资源面临着巨大的综合压力。一是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各种问题尤其是生态环境问题在短时间内相继出现,并且与原有的问题相互交织叠加,使问题更加复杂;二是巨大的人口、经济高增长造成森林资源的巨大消耗并将形成更大的压力;三是边治理边破坏现象严重。
问题之四:林产品供需之间的结构性矛盾长期存在并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而变得更为严峻。从我国木材和林产品供给的现实情况看,多数林产品供求存在较大的缺口,供求矛盾呈不断加剧之势。同时,我国森林资源培育与森林资源利用脱节,资源供给总量不足与结构性失衡并存,难以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
问题之五:生态环境建设的成本越来越高。一是以往进行生态工程建设,投入政策充分考虑了制度优势,设计了以国家投入为辅、农民投工投劳为主的建设机制,农民成为建设的主体。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调动制度资源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公益事业建设与建设者追求经济利益的矛盾逐步显性化,改变建设机制成为必然。二是生态环境的建设规模、内容逐步扩大,建设目标呈现多样化趋势。三是建设的直接成本明显上升,目前每亩的造林成本一般要上百元,有的甚至要近千元。
问题之六:传统发展道路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巨大障碍。当我们在发展中努力追求利用外部资源为国家可持续战略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时,却遇上了国际环境政策和公约形成的“绿墙”,使我们获得外部资源支持国内政策实施的难度加大,并存在着国际政治和外交风险。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林业要有新举措
新时期,林业被历史地推向了发展的核心地位,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具有首要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林业必须进行跨越式发展,惟有林业的跨越式发展,才能增加有效供给并为满足多样化需求创造可以选择的前提。
推进新时期的林业发展,必须加大创新的力度。围绕林业跨越式发展这个主题,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重塑林业经济的微观基础;坚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建立既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又符合林业特点的林业经济运行机制;坚持改革开放,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建立兼收并蓄、内外互动的林业对外开放机制;坚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置资源,辅之以宏观调控的原则,建立起责权利相统一,上下反映灵敏、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的林业宏观管理体制。
要在若干基本政策上取得重大突破,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为主的投入政策,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使之制度化、法律化;根据林业发展的实际和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面临的国际环境,适时调整森林采伐限额政策,做到有保有放,保放结合;建立以轻赋为核心的经济调节政策,让投资林业者可以得到预期回报,让经营森林者可以得到预期收益。
要抓住历史机遇,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开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新局面。一是要突破思想制约,要从不合时宜的错误观念中解放出来,理清制约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思想根源和制度限制。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要充分尊重私有林、民营林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放手发展,并真正做到“四个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最终使非公有制林业实现“三个有”,即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二是要突破体制制约,要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非公有制林业创造充分发展的制度基础。三是要突破政策制约,从已经过时的林业政策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赋予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以宽松的政策环境。四是要强化法制保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使投资者有安全感,促进私有林、民营林的健康发展。
国家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育材,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杨继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祝列克和中心组其他成员参加了学习并发言。(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2003-4-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