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吃野味有望立法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昨日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建议增加的“不吃野生动物”条款是对非典疫情科学研究成果的“快速反应”,获得了常委们的热烈响应。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黄庆道提交的审议意见报告称,有研究显示,许多病毒来自野生动物并能引起人群疾病传播。为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避免病毒由动物传播给人群,维护人类的健康,建议新增加一条规定:“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不吃野生动物,切断由动物引起的病媒传播疾病的途径。”
    禽畜养殖等行业的卫生清洁管理也得到关注,黄庆道建议对其选址和管理也要纳入条例规范范围,将第八条改为:“禽畜饲养场、屠宰场、肉类加工厂以及其他对周围环境卫生产生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及设施,其选址、设计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源:南方日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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